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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安监局关于做好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5    发布者:区应急局


和平区安监局关于做好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辖区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也将于8月底9月初在我市举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我区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平区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近期国家安委会接连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安庆市万华油品有限公司“42”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的通报》两个通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两个通报具体内容请在天津市安监局网站中自行学习。

二、重视学习,掌握规范

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并颁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请各单位结合《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项培训,将相关规范要求认真传达贯彻到每一名职工。

三、认真落实隐患排查系统有关工作

隐患排查体系是全面建立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内容,要求各重点单位必须完成企业注册、清单制定和上线排查工作。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目前已有30余家单位完成上线排查工作。根据我局安排,6月底前和平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完成上线和排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员,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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