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和平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和平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内容
今年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主要开展九个方面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宣讲小组,深入重点企业、社区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讲相关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体验活动,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学校学生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分批次参观东丽区安全生产教育基地,通过现场体验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开展“6·16”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全区性的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
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区广电媒体、平面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月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还将在和平有线电视、《天津日报.今日和平》等媒体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区委宣传部、区安委会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三是“全市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动员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拍摄有“安全月”、“安全生产”元素或与“安全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发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或市安全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内容注明拍摄地点和活动名称。市安全监管局官方微博、微信将制作专题,通过图片形式充分展示全市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是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公示公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区安监局牵头负责落实)
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巡查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专项检查方案,周密安排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做到查出一件整改一件,件件得到整改落实,同时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形成“人人查隐患、保安全”的氛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三是区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举办“守护生命”网络知识竞赛。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落实市安委会关于网络知识竞赛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参加知识竞赛,推动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安委办牵头落实)
(五)举办第二届“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区安委办公室会集中组织参加全市第二届“安全在我心中”演讲初、复赛活动。演讲主题要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主要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正气、激发安全生产正能量,展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风采。(区市容园林委、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每单位报送一名参赛选手)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区安委会办公室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通过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行反思大讨论,进一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是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区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七)开展安全生产专家访谈活动。
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结合日常行政执法检查,深入各相关单位,通过举办安全生产专项座谈,广泛宣传,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
(八)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征文活动。
区安委办将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区安委办牵头落实)
(九)开展行业性、社会性宣传活动。
一是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教育局、交管和平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落实)
二是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区有线电视台、社区电子显示屏、智能楼宇等媒体播放安全提示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做好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规划、研究、部署。要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和快速渗透等作用,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各街道、社区要加大安全生产氛围营造力度,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广泛接触居民群众的优势,加大社区宣传工作力度,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宣传活动。
(三)周密组织,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安全月活动中的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部门、单位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30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在安全月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以此作为考核督查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23196696;电子邮箱:hpdfzw@126.com)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