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5号)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全面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
二、严密排查,堵塞漏洞。
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加强汛期的巡回检查。对易发生内涝,存在危陋房屋设施的情况,要做到早动手、勤排查,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各类安全险情和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演练,做好储备。
各单位要建立汛期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日常管理到位、战时处置得力。加强汛期物资的储备,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确保汛期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要认真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关键岗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岗,严防死守。同时要保持通讯设施畅通无阻,及时通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使各级领导能够及时掌握汛情、气象,遇到的突发情况,做到研判准确,措施得力,处置及时,化解风险。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制定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全区安全平稳度过汛期。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为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检查。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