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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发布者:区应急局


关于做好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天气转暖,管道、井、池、污水泵站等有限空间清淤作业逐渐增加,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发生几率增大。为保证各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提高各有关单位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提早部署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了解硫化氢中毒事故的严重危害,提高思想认识,本着“早部署、早防范、早宣传”的工作思路,提早部署预防硫化氢中毒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各单位要从现在开始,抓紧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按市、区隐患排查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培训 规范操作

各单位对有可能从事或接触清淤作业的人员要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教育,强化关键点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相关知识,提高清淤作业安全操作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掌握硫化氢中毒施救方法。

清淤作业前须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必须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切忌盲目施工,在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装备落实后再进行施工。有条件的,应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清淤作业。

三、预防为先 广泛宣传 

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重点在于“预防”,本着预防为先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重点场所要设置监控装置,各坑、井、池口应设防护装置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示,大力推广使用机械设备施工作业。

同时要加强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宣传工作,将硫化氢中毒的危害和教训向全体员工宣传;各专业作业队伍,要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要有培训、有记录、有底册;各街道办事处要继续加强对所属保洁队清淤作业的监控与管理,严禁保洁队员下井作业。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对社区清淤作业进行即时跟踪,并在居民群众中普及预防硫化氢中毒知识。

区安监局将于近期开展对辖区各重点单位及清淤施工队伍开展专项安全督查。主要检查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重点内容。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好本单位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相关责任与制度,保证不出现此类安全问题。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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