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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政府印发《和平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8-07    发布者:区应急局


    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的重要内容。和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制定了《和平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经过全区各单位反复讨论修订,于2014年7月23日和平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印发全区贯彻执行。建立“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对规范各级领导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快速发展,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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