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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五起触电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6    发布者:区应急局


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五起触电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5起触电事故的通报》(津安办〔2013〕48号)和市安监局《关于昌凌路雨水泵站“7.17”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津安监管职〔2013〕5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进入八月份,我区也发生了两起触电死亡事故。2013年8月9日11时左右,一个体从业者,租赁位于河沿路与吴家窑二号路交口的一理发店,欲改造为餐饮店。经朋友介绍,雇请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进店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在改造电路时,一电线裸露,致该施工人员触电死亡(该事故不是生产安全事故,未立案调查)。2013年8月16日16时30分,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排两名维修人员,维修保利香槟国际和香苑小区楼道公共部位的疏散指示灯故障,在检查维修线路时,一名作业人员触电死亡,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夏季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季节,设施设备及电气线路潮湿,人体出汗、皮肤裸露,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因防汛及疏通清淤工作需要,也极易造成硫化氢中毒事故。根据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经报请区主管领导批准,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至9月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预防触电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通报》中所提四项要求。望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部门管理及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专项检查工作小结请于10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继辉   电话(传真):23196339

    邮箱:hpajj_jck@163.com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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