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和平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和平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2    发布者:区应急局


和平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和平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2013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区十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夯实基础管理,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和平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基本稳定的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分析、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继续做好2013年度5个安全执法部门、6个街道办事处、16

个政府部门和主管部门与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全部使用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区、街信息共享。巩固安全社区创建成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救意识,全民动员消除事故隐患。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部门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迟报现象依法从严、从速查处。

二、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

(五)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大检查”活动要求,根据季节和行业特点,广泛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使安全检查长效化。各单位、各行业、各部门及时上报和反馈大检查中好的做法和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六)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易制毒经营单位的年审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年审备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七)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的行政许可审核发证工作,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期的安全检查,严查非法烟花爆竹进入销售领域。

(八)以预防职业中毒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防范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针对季节、行业、场所特点,不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广泛做好对防硫化氢中毒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九)加大对特种设备监察和执法检查力度力度,全年对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检查至少一次,其它使用单位全年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对超期未检设备进行跟踪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强化对特种设备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施工项目告知进行办理。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数据维护整理,保证数据更新及时、有效、可靠。

(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管机制,重点围绕大项目和民心工程开展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多措并举,切实督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建设程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规范建筑活动各方市场主体行为。结合工程特点,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重点监管,做到安全监管工作向事前监管和预防工作倾斜,确保辖区内无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建筑安全施工的良好态势。

(十一)围绕“压事故保安全、治堵乱保畅通、强服务促发展、抓队伍保稳定、抓保障提效能”的总目标,加强交通秩序整治,缓解出行难、停车难问题;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事故发案总数、死亡事故同比减少;加强交通安全基础性、源头性工作,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十二)以辖区火灾防控、深化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户籍化”管理工作、队站建设、执勤备战为重点,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好第23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宣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文化。

(十四)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力度,严格培训考核,健全培训档案,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分层次做好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十五)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充实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部门、驻区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报备、审查工作。探索加强部门、区街、单位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适时安排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配合

(十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尽职守责,积极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建设,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行政管理和监督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巩固我区已取得的安全生产成果,促进社会稳定。

 

 

2013312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