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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1    发布者:应急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

内容

天津市娜小威餐饮管理有限公


(津和)应急罚〔2025〕支-2-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的出口(疏散通道)没有明显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罚款

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张某某

(津和)应急罚〔2025〕支-2-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的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明显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罚款

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

闫某某

(津和)应急罚〔2025〕支-2-0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的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明显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罚款

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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