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下达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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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市米兰意食尚餐饮有限公司 |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后院隔油池)、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 )项 |
(津和)应急罚[2021]D-2-006号 | 2021年8月5日 | 罚款 | 3 | ||
2 |
彭东方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 |
(津和)应急罚[2021]D-2-007号 | 2021年8月5日 |
罚款 | 0.1 | ||
3 | 于洋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 | (津和)应急罚[2021]D-2-008号 | 2021年8月5日 | 罚款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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