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泉等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9 00:00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泉等免职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泉等免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张永泉天津市第二十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文利天津市汇文中学副校长职务。
2015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印发
政策解读
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泉等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MB0Q103171/2020-01098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和平政〔2015〕9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泉等免职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泉等免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张永泉天津市第二十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文利天津市汇文中学副校长职务。
2015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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