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郑红等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3 00:00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郑红等免职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郑红等免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郑红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企业服务促进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滕长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劝业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月旦天津市煤业建筑器材和平公司副经理职务。
2014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