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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和平区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

近日,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和平区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和平区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开具针灸、快针、微针针刺、芒针、头皮针、拔罐项目处方超频次,开具针灸、拔罐项目医保上传次数与实际治疗次数不符,牙髓活力测试(包括备洞)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七项之规定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和医保处字〔2025〕第00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821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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