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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二七二医院医保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关于对天津二七二医院医保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

近日,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二七二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二七二医院口腔科存在口腔科牙髓活力测试(包括备洞)单次开具大于1,开具三叉神经阻滞,开具口腔冲洗单次大于1,牙髓活力测试和预备洞型同时收取;检验科糖化血红蛋白、葡萄糖——干化学法系统内无检查报告、葡萄糖——干化学法医保上传次数与实际检验次数不符;中医科开具快针、微针针刺、头皮针、拔罐、针灸、红外、微波医保上传次数与实际诊疗次数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和医保处字〔2025〕第009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25238.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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