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建设类)公示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津和平大(协)2024-001号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7572 |
宗地坐落 |
和平区烟台道4号 |
年限 |
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排水用地至2074年11月27日,商业用地至2064年11月27日 |
土地 用途 |
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排水用地 |
出让价款(万元) |
346.0122 |
受让人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备注 |
此次新增自持商业建筑面积631.69平方米,停车设施建筑面积66.96平方米,非经营性配套公建建筑面积53.16平方米,雨水泵站建筑面积14.16平方米。 |
二、公示期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分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分局即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出让补充合同。
四、联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
邮政编码:300051
联系电话:022-23320467
联系人:张女士
电子邮件∶sgzjhpfjlyk@tj.gov.cn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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