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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鑫悦诉天津市庚午澎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5号)裁决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庚午澎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鑫悦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和劳人仲裁字[2025]第1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确认申请人与天津市庚午澎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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