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公示信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住建发〔2024〕2号)等规定,我区新华酒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楼层已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与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联系。
附件:2024年和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明细表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杨松;监督电话:23117413)
附件
2024年和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
明细表
编号 |
产权方 |
项目名称 |
运营单位 |
项目 坐落 |
改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改建套数(套间) |
1 |
天津市津房非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酒店(5层-6层) |
新华酒店有限公司 |
和平区新华路231号、烟台道39号 |
1860 |
4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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