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华中学:
你单位上调高中学费指导价的申请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2年招收新生起,将天津市建华中学高中新招生学费指导价由18000元每生每学年调整至不高于40000元每生每学年。原在校生学费标准仍按照高中每生每学年18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上述规定自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和平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津市建华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和平发改〔2019〕35号)中关于高中学段收费标准即行废止。
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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