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陈春江
——2020年8月28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以及《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办法》(津和党发〔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现将2019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性2类: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区国有企业84户,其中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7家、参股企业14家,在岗职工1858人。全区国有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04.97亿元、同比减少0.79%;负债总额61.92亿元、同比减少4.58%;所有者权益总额43.06亿元、同比增加5.20%;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9.20亿元、同比增长0.55%;利润总额-0.81亿元、同比减亏0.10亿元;资产负债率58.98%,同比下降3.83%。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区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175户(独立编制机构数176户);编制内实有人数1.08万人,较上年度增加385人。资产总额账面数(净值,不含涉密资产,下同)52.10亿元,较上年下降18.09%;负债总额账面数29.22亿元,较上年下降2.13 %;净资产总额账面数22.88亿元,较上年下降32.22%。按单位性质划分,我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37.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1.31%;我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14.9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8.69%。
截至2019年末,我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情况:政府储备物资2019年新购1961件,价值68245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225.97公里;园林绿化总面积162.22万平方米;文物文化资产255件可移动文物、502处不可移动文物。
二、资产管理情况
我区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实现国有一级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不断完善履职考核制度,先后出台《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平区区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监事评价办法》,重点解决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考察制度不完善,履职边界不清等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把企业混改与加强党的建设同步推进,积极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行例会制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混改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制订《和平区区属国有企业2019至2020年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个一批”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滨江集团、华旭集团混改工作,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续接。
三是积极推动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引进企业管理人才19名,其中硕士以上学历7名,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打好基础;积极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薪酬审核办法,实现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与区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绩效年薪与经营目标、组织综合评价、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考核结果挂钩;启动国企分配机制改革,出台了《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向增减的联动机制。
四是加大企业盘活出清力度。继续加大企业出清力度,2019年出清僵尸企业20家;加快出让低效企业,滨江子企业、华旭集团子企业分别以241.3万元、302万元、901万元的价格转让三处闲置房屋使用权;盘活闲置资产,对民园体育场进行全面改造,整合开发民园广场和五大道地区文化旅游资源,引进多种业态,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带动了区域经济增长。
五是强化国有企业资本监管。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大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修订职责清单,明确国资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改进国资监管方式手段,制订《天津市和平区国资监管负面清单》,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完成滨江集团股权无偿划转工作;落实市巡视整改要求,通过股权划转、集中托管两种方式,完成17家街道所属企业与街道剥离。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结合我市“放管服”工作改革要求,在进一步梳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平政〔2019〕9号)文件。按照简政放权的工作思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更多资产使用管理、处置管理权限下放到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责任。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部门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规范了资产处置程序,优化了工作流程。从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强化管理,初步构建起“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管理体系,有效保障了全区资产正常运转和高效利用。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办法》(津和党发〔2019〕8号)以及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初步建立了资产报告机制。
二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认真落实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制度,将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定期对各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及时掌握资产动态,促进资源整合,为预算管理和资产配置提供参考依据。全面梳理摸排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做好我区房屋资产盘活利用、合理调配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监督管理,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把好资产入口关,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规范资产使用管理,落实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加强资产登记入账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把制度关口,及时纠正程序不合规等违规处置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传统商业企业混改推进难度大
我区混改企业以传统商业、零售业为主,企业所持资产全部为传统商业经营场所。近几年在网络电商冲击下,传统商业模式利润空间不断下降,线下传统商业模式受到线上市场冲击,传统百货等方式已难以为继,再加上商业地产过度开发建设,商业性地产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商业资产出现严重贬值,部分商业资产缩水近40-50%。即便如此,投资者投资意愿不强、观望心理较重,与滨江集团接洽混改的意向企业数量虽多,但没有实质进展。
(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近几年,我区始终致力于对标对表市国资委,建立健全现代化国企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运营效率。但通过2019年区属国企资金管理规范清查工作及纪检巡视反馈问题来看,企业集团特别是二三级子企业在完善内控制度、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上还有所欠缺,企业运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政策制度学习不到位,存在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时依然存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的现象。对于报废资产,未按照规定交付回收公司处置,而是交给个人收购或是直接丢弃;资产的处置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国库或不清楚应当上缴国库。
(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运转低效
不少单位部分资产长期闲置,甚至出现新购入的专用设备,到货数月还未投入使用的情况,导致资源浪费、资产利用率低下,资产不能发挥有效作用。部分单位还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未做到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对单位的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不清楚,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加大混改推动力度,突破国企发展困境
针对国企存在的问题,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将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实现提质增效。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混改企业意向受让方开展尽职调查,寻求好的途径解决企业职工诉求和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继续加大招商力度,多方寻求意向受让方,为企业带来发展商机,为国有转让方带来更大经济效益。
(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三项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薪酬制度和国企分配机制改革。在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激发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以和投集团为试点开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三是夯实管理基础。结合“小金库”检查、资金管理大清查工作,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四是优化集团管控。建立健全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实行终身追究制,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三)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
以政策制度学习为手段,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责任及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学习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压实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以资金管理为目标,严格执行资产处置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推行资产进场交易和环保回收制度,涉及变卖转让的资产统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交易,报废的电器电子类、家具类资产,交由专业机构统一回收、环保处理,提高处置收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避免形成新的资产流失。
(四)有效盘活资产,推动资产节约高效使用
以实物资产为导向,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共享使用,促进资源整合,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以信息化平台为抓手,强化资产管理动态化监督,探索建立资产管理全流程动态化监管机制。结合我区出台的《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区属党政机关闲置房产出租出售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做好我区房屋资产盘活利用工作。
附件:1.报告情况说明
2.2019年度全区国有资产情况综合表
3.2019年度全区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4.2019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附件1
报告情况说明
一、纳入报告的国有资产范畴
本报告所指国有资产是由区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管理监督职责的区内外和境外全部国有资产,其中: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财产权益,具体包括: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直接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委托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区文化和旅游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职责的区属国有文化企业。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以及由其支配并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具体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事业单位保证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另一类为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表现形式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等,本报告中简称“经管资产”。
二、报告年度及数据说明
(一)报告年度。
本报告以2019年度财务、资产报表为基础进行编报。
(二)数据来源。
本报告严格依据各单位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编报,具体数据来源为:和平区2019年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平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三)统计方法。
本报告数据采取合并与汇总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数据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以汇总报表为基础。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报告是对分散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经营管理、占有使用以及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并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直接汇总,企业、行政事业性资产报表之间未采取合并、抵销等操作。
(二)本报告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经管资产因各类资产统计单位不同,未做汇总。
(三)附表数据均为未经国家确认的现状数据,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9年度全区国有资产情况综合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级次 |
户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一、企业国有资产 |
小计 |
84 |
1049747 |
619150 |
430596 | |
区级 |
84 |
1049747 |
619150 |
430596 | ||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总计 |
175 |
521013 |
292239 |
228774(净资产) |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 |
小计 |
175 |
521013 |
292239 |
228774(净资产) | |
区级 |
175 |
521013 |
292239 |
228774(净资产) | ||
行政事业单位 |
小计 |
——— |
——— |
——— |
——— | |
区级 |
——— |
——— |
——— |
——— |
附件3
2019年度全区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全区国有企业 |
区国资委监管企业 | ||
|
2019年度 |
同比+-% |
2019年度 |
同比+-% |
资产总额 |
104.97 |
-0.79% |
103.65 |
-0.50% |
负债总额 |
61.92 |
-4.58% |
60.75 |
-4.35% |
所有者权益 |
43.06 |
+5.20% |
42.90 |
+5.51% |
主营业务收入 |
9.20 |
+0.55% |
8.97 |
+4.79% |
利润总额 |
-0.81 |
减亏0.10 |
-0.81 |
减亏0.18 |
资产负债率 |
58.98% |
-3.83% |
58.61% |
-3.87% |
附件4
2019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地区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总额 |
和平区 |
521013 |
292239 |
228774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性质 地区 |
资产合计 |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和平区 |
521013 |
371529 |
149484 |
—— |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结构 地区 |
资产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长期投资 |
其他资产 |
和平区 |
521013 |
398980 |
70534 |
51250 |
202 |
44 |
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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