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陈春江
——2020年8月28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 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委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加强国资国企监管,推进区属国企改革。现将2019年度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末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和投集团、华旭集团、滨江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57家、参股企业共计14家,账面资产103.65亿元、负债60.75亿元、所有者权益42.90亿元,在岗职工1858人,全年实现利润总额-8064万元。其中:
和投集团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30亿元,本部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7家、参股企业8家,2019年末账面资产79.63亿元、负债32.15亿元、所有者权益47.48亿元,在岗职工425人,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22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控股、参股,企业并购、重组改制和物业管理。
华旭集团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0.5亿元,本部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家、参股企业1家,2019年末账面资产4.66亿元、负债2.85亿元、所有者权益1.81亿元,在岗职工487人,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942万元,主营业务包括食品和各类物资的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和日用品修理,会议服务及房屋租赁。
滨江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64亿元, 本部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家、参股企业5家, 2019年末账面资产19.36亿元、负债25.75亿元、所有者权益-6.39亿元,在岗职工946人,全年实现利润总额-9884万元,主要从事日用商品的批发、零售。2019年末,为有效统筹整合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功能,增强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将区国资委所持滨江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和投集团。
二、区属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定期召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国企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工作完成进度,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 积极推动党对国企的领导。在“党建入章”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实现国有一级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二是加强国企领导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修订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对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考察及委派,配齐、配强、配好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搭建起现代化法人治理结构;三是不断完善履职考核制度。在出台《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平区区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监事评价办法》,解决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考察制度不完善,履职边界不清等问题。四是把企业混改与加强党建同步推进,积极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在推动国企混改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专题调研,严防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同时将落实党建工作做为混改必要条件,把党建工作写入新的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基础保障。
(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国企混改“一二三”总要求的工作方案》、《和平区区属国企混改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混改。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和平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通过例会制度部署工作、梳理流程、督促进度、解决难题。区国资委及时深入企业调研,协助、指导、督促企业混改工作;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制订了《和平区区属国有企业2019至2020年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个一批”工作方案》,并及时调整思路,破解混改难题,将滨江大饭店由股权转让调整为房产处置,转让收入用于解决企业债务,排除其他子企业混改障碍。完善华旭集团整体混改思路,拟由华旭集团新设二级平台公司,将产权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少、拥有品牌优势的“老字号”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新设二级公司,并对该公司实施混改。发挥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和投集团以7.2亿元的资金解决了滨江集团21亿元农行及建行债务,助推滨江集团混改;三是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参加市国资委组织的混改项目推介会,宣传推介我区企业。分管区长亲赴天河城集团、豫园股份等意向方总部,洽谈混改项目。
截至目前,华旭集团子企业“冠生园公司”和“桂顺斋公司”首轮“清审评”工作已结束,华旭集团正在对历史形成的房产和财务问题进行整理,准备以2020年8月31日为时点开展第二轮“清审评”。就“桂顺斋公司”改革中涉及的“职工股”问题与职工持股会进行协商,争取非国有股东对改革的支持,目前职工持股会主要成员基本同意改革路径和方案。“冠生园公司”和“桂顺斋公司”预计年底同时挂牌(“清审评”约4个月,专家论证约1个月)。近期,区国资委会同华旭集团与上海豫园公司、天津北辰食品有限公司、天津今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深度接触。目前,天津北辰食品有限公司更符合我方出让要求,其已与华旭集团签订保密协议并安排尽职调查;和投集团子企业“智慧和平公司”已完成“清审评”工作,目前区国资委正在组织专家论证,预计年内挂牌(天津中环电子公司意向收购70%股权)。“一流人力资源公司”正在开展“清审评”工作(天津中智人力公司意向收购)。“文化产权交易所”已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目前没有意向企业摘牌);和投集团目前已解除市高院对滨江子企业的9笔查封,其余涉及市中院、和平法院的36笔正在逐笔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待法院履行完解封程序后,滨江子企业可启动资产和股权处置。同时,和投集团正在积极寻找意向方并已向3家企业就滨江集团资产处置进行了推介。滨江集团已与广州天河城等11家意向企业签署保密协议,滨江大饭店资产转让项目、滨江购物中心混改项目已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推介。
(三)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的活力在于人”,“要注重调动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推进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国企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是用市场化手段引进企业人才。2019年和投集团面向社会招聘各类人才19名,其中硕士以上学历7名。同时积极与市国资委对标对表,为2020年出台我区区管企业职业经理人暂行办法打下基础;二是落实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天津市和平区深化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与区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绩效年薪与经营目标、组织综合评价、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考核结果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三是启动国企分配机制改革。出台了《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向增减的联动机制。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企业出清、出让及闲置资产盘活力度。2017至2019年累计出清僵尸企业40家,其中2019年20家;滨江子企业、华旭集团子企业分别转让三处闲置房屋使用权,金额合计1444.3万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工作思路,由和投集团五大道公司对民园体育场进行全面改造,整合开发民园广场、五大道地区文化旅游资源,引进多种业态,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成功带动了本地区经济活力。
(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结合“放管服”改革,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快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一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结合《和平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精简下放的10项监管事项,修订了区国资委职责清单(2019版),进一步明确了国资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二是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制订《天津市和平区国资监管负面清单》,避免企业自主经营过程中触碰红线、发生违规问题。对于已下放的监管事项,要求各集团在进行决策时向区国资委报告,加强了事前规范。严把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关,借助专家力量及时发现国有资产评估环节风险点,加强了事中跟踪。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对部分集团子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及内控制度检查,完善了事后监督;三是不断加强国企集中统一监管。出台了《和平区街道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17家街道企业实际情况,通过股权划转、集中托管两种方式,实现街道与所属企业的剥离。同时开展区属部门企业调研工作,为出台《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出资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打好基础;四是推进违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要求区属企业认真落实《天津市市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保障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五是加强国企债务风险防控情况。2019年初和投集团融资余额23.72亿元,当年新增融资15.60亿元、归还17.30亿元,2019年末融资余额22.02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始终控制在50%以下。
(六)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国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是圆满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我区相关街道办事处与2家中央驻津企业、2家市管企业签署了协议,承接了11个项目、855户房屋的物业管理工作,率先在全市各区中100%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二是启动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出台了《和平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区区属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移交率已达到100%。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尚需加强。
国企特别是一些子企业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规矩和“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不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经营管理和健康发展中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存在国有资产安全隐患。
(二)诸多问题制约国企混改进程。
1、我区混改企业以传统商业、零售业为主,企业所持资产全部为传统商业的经营场所。近几年传统商业模式利润空间不断下降,商业地产供大于求,商业资产严重贬值。目前,投资者持币观望心理较重,与滨江集团接洽混改的意向企业数量虽多,但没有实质进展。
2、华旭集团大部分老字号企业,均涉及2000年左右引进的职工股问题,目前企业职工就职工股的处置意见不统一,对下一步职代会通过混改方案造成一定阻力。同时,华旭集团子企业大部分是十几年前八大区属商业公司合并而来,历史上管理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集团在“清审评”过程中要逐一核查,混改进度受到影响。
(三)企业融资难度大。
作为区内投融资平台公司,和投集团承担了大量区内重点项目融资任务,近几年一直采取借新还旧方式规避金融风险。和投集团及子企业主要收入来源为投资性房地产租金且大部分房产由区属各单位使用,由于房租未及时支付及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对其现金流造成影响。目前和投集团抵押物、现金流均不足,各金融机构放贷出现困难,借新还旧方式偿债难度增大。
四、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压实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整改”的工作闭环;打造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完成职业经理人招聘工作,把复合型优秀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人员岗位;坚持抓党建促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国有企业落实党建职责任务清单,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正风肃纪严惩腐败上下功夫,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促进国企改革发展。
(二)加大混改推动力度,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突破国企发展困境。
1.推动混改是解决国企问题的最有效途径,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将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实现提质增效。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意向受让方开展尽职调查,寻求多种途径解决企业职工诉求和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继续加大招商力度,多方寻求意向受让方,为企业带来发展商机,为国有转让方带来更大经济效益。
2.在推动混改的同时,还要积极向内突破。推进薪酬制度和国企分配机制改革,激发企业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夯实国企管理基础,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优化集团管控,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三)降低企业债务风险。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接洽金融机构,争取通过多种方式获取资金,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加大资金回笼力度。积极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混改工作推动力度,以回笼资金,归还到期贷款。三是争取在区财政财力允许范围内,尽早拨付行政机关房屋租金等资金,以降低企业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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