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住建委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
和平区地处市中心,施工场地狭小,施工难度较大。2020年和平区区管项目共计121个,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其中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工程40个,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公建装修改造安全登记工程81项,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现和平区住建委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2020年,和平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建筑法》、《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年总体工作部署,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不断加大建设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力度,截止2020年前,由区住建委监管的项目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各建设项目总体形势保持稳定。
二、执法活动实施情况
(一)执法检查情况
2020年,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日常巡查、抽查力度,开展拉网式专项大检查,严查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等,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情况全覆盖监管。
1、工程质量执法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支队加强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加强落实企业质量责任,累计下发了整改通知单42份,提出整改意见114条,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已及时整改合格,整体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2、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巡查抽查中,累计下发整改通知单152份,提出整改意见479条,整改完成率100%。
3、工程文明施工执法情况: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大气污染条例》,我支队对辖区建设项目进行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项目万余次,整改单40份,提出整改意见55条,均已整改合格。
4、建筑市场执法情况: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辖区建设项目开展日常巡查,配合市住建委总队开展专项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
(二)建筑材料封样执法情况
为保证进入我辖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区住建委行政执法建立实施建筑材料封样执法与阶段性实体检测制度,2020年,对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提升工程、尊盛园工程、和平区建设路62号装修加固等项目使用的钢筋、砌块及电线电缆等材料进行了封样执法抽测,累计抽测67组,合格67组,合格率100%。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共办结建设工程违法违规案件9项,处罚总金额为29.5万元。其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违法违规案件3项,处罚金额14万;涉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违法违规案件6项,处罚金额15.5万元。
(四)劳务用工管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辖区各在建项目单位进行广泛宣传,配合区人社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2020年区住建委行政执法共接转欠薪投诉14件,上级转办1件,涉及欠薪人数257人,欠薪金额计583.90万元,已协同区人社局办结完成。
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今年4月对我区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实地核查时,对我区工作给予肯定。我区作为天津市的两个代表之一参加了8月下旬国务院督察组对我市进行实地督查的迎检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的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全国排名第九的优异成绩。
(五)公共建筑装修管理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重新对《和平区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确保我区公建装修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效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充分保障公建装修项目的施工安全。
行政执法制度实施情况
区住建委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区住建委行政执法积极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
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目前区住建委行政执法全体人员已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用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人员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认真做好了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通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降低了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的争议情况。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今年区住建委行政执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全部由委法治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保障了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双随机、一公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区住建委行政执法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基本监管手段,结合重点监管为补充,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保障和平区工程建设领域平稳有序发展。
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多次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学习。注重遵循连续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成果在工作中的应用,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集体讨论,加强学习效果。此外,多次邀请第三方专家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实际案例的讲座。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区住建委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状况台账,定期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做好执法证件的注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同时严格实行持证执法上岗,无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
目前和平区建设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区住建委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各项目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推进区住建委行政执法“管罚分离”的落实,切实保障我区建设施工领域各项工作稳定可控。
和平区住建委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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