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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2-01-20    发布者:区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和平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二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加快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我区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参照天津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区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增强。

1、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建成了数字强动台点1处,与市地震局强动台网实现了数字化通联,在30分钟内完成行政区内Ⅳ度以上强有感地震的烈度速报。建成了203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队伍,提高了全区防震减灾群测群防能力。

坚持防震减灾例会制度,按时召开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主持,相关单位参加的地震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市地震局召开的地震会商会议精神,对全区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要求。

2、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加强了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协助市地震局实现了现场即时审批。规范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普遍提高了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能力。开展了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抗震设防基础性工作不断深入。防震减灾法规体系日臻完善,建立了行政执法队伍,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

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全面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完善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体制与机制,建成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网”。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了2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举办了20余场专家宣讲报告会。在历年“7.28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周”、“防震减灾法实施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段,以布设展牌、发放材料、专家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3、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修订完成了《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及其配套的14个保障计划,基本形成了区、街道(委办局)、社区三级预案体系。成立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了104千余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将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扩编到300人。建成了200人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确立了7个应急避难场所,提高了全区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问题与不足

地震灾害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与防震减灾能力不足是目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基本矛盾。与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我区防震减灾能力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抗震设防监管能力不足,老旧房屋抗震加固工作还未完全解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与抗震设防要求衔接不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缺少投入机制和条件保障,科普教育基础设施不足,社会公众缺乏自防与自救技能的培训渠道;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领域亟待拓展,服务产品仍然匮乏,服务方式与手段需要创新。

2应急救援工作投入渠道不明确,工作基础薄弱;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少、规模小,应急救援经验缺乏;救援装备科技含量不高;救援物资储备不足;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手段单一,工作模式和工作内容时效性较差,准确度较低;区县地震应急救援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应急处置综合能力不高;现有应急避难场所难以满足抗震救灾需要。

二、“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

(一)地震形势与现状

(一)地震形势

天津市处于首都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河北平原地震带和张家口—渤海地震带的交汇部位,境内分布着多条隐伏断裂带,存在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有记载以来,天津境内曾发生5级以上地震18次,最大地震为1976年宁河发生的6.9级地震,渤海及邻近地区强震波及天津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有6次,其中1976年唐山7.8级地震的破坏使我市成为我国唯一遭受Ⅷ度地震破坏的特大城市。天津地区大面积软土地基对地震动有很强的放大作用,唐山地震期间,天津软土地基地区曾发生了大面积的砂土液化和地基失效现象,造成的建(构)筑物发生不均匀沉降、拉裂,甚至倾倒等破坏,大大加重了震害。

据专家预测,2010年-2020年,我国大陆可能发生多次7级以上地震,华北地区可能发生多次6级以上强震。如果在本市或周边地区发生中强以上地震,将不同程度的造成建(构)筑物破坏、人员伤亡以及生命线工程设施的毁坏,将对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二)汶川地震对天津防震减灾的启示和警示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震中烈度达XI度,灾区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10个省(区、市)、417个县(市、区)、4667个乡(镇)、48810个村庄,受灾群众4625万多人。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塌损坏,基础设施大面积损毁,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地震引发堰塞湖等巨大次生灾害。地震造成的巨大损失,历史罕见、举世震惊。汶川地震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了惨痛损失,也对我区的防震减灾工作给予了重大启示和警示

1、必须坚持经济建设与防震减灾并重的原则。汶川地震使地震灾区多年的经济建设成果在瞬间毁于一旦,因此,在我市加快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考虑潜在地震的威胁,建立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2、完善的地震监测系统和科学的地震预测预报是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不断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3、必须加强震害防御的工程性措施,并与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重大工程建设相衔接;必须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将应对大震巨灾作为震害防御工作的重点,提高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4、应急救援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应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的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损失。

(二)需求分析

天津市处于张家口—渤海断裂带与 河北平原断裂带的交汇部位,境内分布着数条规模较大的地震活动断层,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随着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经济增长的第三极,天津市已进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财富快速积累,急迫通过地震区划、建筑物抗震设防、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等地震安全保障措施降低灾害损失。发展防震减灾事业,全面提升全社会综合抗御地震灾害能力,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汶川特大地震后,社会公众对政府高效应对地震灾害愈加期望,对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强烈需求,参与应急演练、参与志愿者工作、组织民间救援团体等防震减灾活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面对着无情的地震灾害的威胁,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充分发挥管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社会互助,完善地震损失救济补偿机制,以弥补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

二、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与战略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防震减灾根本目标,树立全面预防观,强化我市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我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和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安全保障。

(二)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

1.规划目标

我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目标是:到2015年,本行政区域全部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当遭遇6级地震,相当于所在区域发生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人员死亡率不超过5×10-5,经济损失率不超过3%,灾后生活和经济秩序恢复时间不超过20天;遭遇7级地震,相当于发生地震烈度Ⅸ~X度的地震时,城市功能丧失率不超过30%,次生灾害损失不超过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30%,震后生活和经济秩序恢复时间不超过40天。

2.指标体系

为实现规划目标,在2015年前,应达到下述指标要求。

(1)地震监测预报指标

本市行政区内测震台网的地震参数速报时间缩短到8分钟,自动速报系统工作时间缩短到3分钟;强震动台网的烈度速报在20分钟内完成;加强“三网一员”建设,努力提高全区防震减灾群策群防水平。

(2)地震灾害防御指标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全部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抗防。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60%。

(3)地震应急与救援指标

按照《天津市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当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I级响应;当发生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II级响应。在震后10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的安置,保障灾区社会秩序恢复稳定。

(三)发展战略及布局

1、全面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防震减灾的社会属性要求必须强化社会管理。加强我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就要根据《防震减灾法》和《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以服务社会为目的,以管理社会为手段,规范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行为,鼓励并维护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防震减灾的积极性,激发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活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要不断创新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理念,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丰富社会管理的内容措施。要抓紧完善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地方标准,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做到社会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充分发挥好区县地震等相关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做到社会管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努力推动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向深层次发展,探索建立防震减灾的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实现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量化评估,保证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

2、全面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拓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视野,主动了解社会和公众的服务需求,分析城乡、区域需求的差异,深刻洞察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提出的新趋势、新要求,动态跟踪服务工作效果,提高服务的针对性。要进一步丰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加强防震减灾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不断丰富震情与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救援、灾情评估、抗震技术、农居地震安全、科普教育等本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探索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拳头产品,搭建良好的网络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公共服务产品的精细化和大众化。要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实效,注重发挥科技创新对公共服务的提升作用,探索引入公共服务市场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各方相关力量,参与服务产品的设计、研发和推广,繁荣公共服务市场,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对象。

3、切实加快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防震减灾基础能力是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有力保障和支撑。要着眼于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客观分析现状,统筹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协调推进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实现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把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防震减灾专业基础设施、技术系统、条件平台等硬件建设,重视地震监测基础,立足震情灾情速报、地震预测预报探索、抗震设防、科学研究等综合需求,加快地震监测技术和应用创新,不断提升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地震灾情获取能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和综合技术保障能力。要充分发挥地震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业战略,加快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防震减灾事业的社会贡献率。

三、“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修订完成《天津市和平区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应急救灾管理等方面建设,保证防震减灾法律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二)强化抗震设防管理职能,提高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提高抗震设防的监管能力,保证城市新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加固和改造措施,提高老旧房屋的抗震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务网络,全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三)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继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建设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学宣教基地,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科普作品创作力度,开发基础性、原创性、系列性、趣味性的防震减灾科普精品。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把地震科普知识、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常识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传播力度和覆盖范围。健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团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加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建立应急准备、应急检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完善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和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加强预案体系建设,推进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预案的备案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动态更新与预案相配套的14个保障计划。适时开展各级、各类、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加大队伍专业装备投入力度,建立演练、培训、协同、联动等相关机制,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充分利用武警、消防和其他行业抢险救援队伍,积极推进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协调、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救援力量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机动性。建设多种通信手段相配合的跨平台的地震应急通讯系统,提高应急指挥能力。按照布局科学、种类完备、数量合理、调拨迅速的要求,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并建立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改造工程,推进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全区避难场所信息系统。

四、“十二五”期间的重点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报

1、地震观测台点建设

做好地震强动台点选址及建设工作。

(二)地震灾害综合防御

1、防震减灾示范区建设

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区建设。落实防震减灾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评价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机制;进行示范区地震小区划工作;进行建(构)筑物抗震普查与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普查结果完成抗震加固与改造;建立完整的“三网一员”体系;每年至少建设1-2处应急避难场所,拥有2个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成立1支综合性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率先实现我区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取得明显效果后,经验和方法可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2、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系统化建设

建设一处集声、光、电于一体,包括虚拟现实系统、4D动感影院等现代化宣教设施,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率先在全国制作一部防震减灾动画片,并编印一套适合不同人群的防震减灾科普系列丛书(1套5册)。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大篷车建设,健全完善流动科普教育手段,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传播到城乡各个角落。

(三)应急救援

1、避难场所信息系统建设

依据《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和设施》(GB21734-2008),编制《天津市避难场所规划细则》,建立全区避难场所基础数据库,对避难场所周边常住人口、可容纳人数、具备的功能、疏散通道及功能区域划分等数据信息进行动态更新。遇有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实现各个避难场所在安置灾民和稳定社会的效益最大化。

2、地震现场移动指挥平台集成

建设基于短波和超短波无线语音通讯的地震应急专用无线调度系统、滨海地震应急通讯卫星地面站、集成于中型机动车辆的地震现场流动指挥平台,完善基于卫星传输及短波无线通讯等多手段、固定站与移动平台相配合的地震应急指挥通讯调度系统,实现地震应急处置通讯的独立、连续与安全性的极大提高。

3、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试点建设

依照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模式,依托于部队、武警、消防和其他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立1-2个以快速机动为特点的轻型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试点建设。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与完善规划实施措施

本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期间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是政府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应进一步加强领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认真组织好规划的实施。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相关制度,确保落实。要制定和执行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补充,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举措,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和街道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发挥防震减灾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评估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根据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置以领导决策、职能部门执行为基本架构的工作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的高效能防震减灾组织管理机制。

(三)培养人才,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人才支撑发展,发展孕育人才。人力资源是防震减灾事业的第一资源,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业战略,重点培养高层次的科技领军人才、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和职业化的管理精英,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要紧密结合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的政策制度,优化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

(四)创新科技,着力提升支撑引领作用

科技进步是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要着眼于实现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面向战略需求,大力开展理论基础研究和技术应用研究,努力解决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要统筹科技发展布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评价制度,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五)稳定投入,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要把防震减灾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健全和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为防震减灾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企业、非营利组织和个人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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