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 划
(2010年—2015年)
和平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加快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使和平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依据《天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实际,制定《和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五年来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顺利实施,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各项残疾人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残疾人状况明显得到改善。白内障复明手术230例;肢体残疾康复训练291人;其中:肢体残疾人儿童机构康复训练8人;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2915件;其中:免费配送500多件;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5人。精神病人显好率96%。社会参与率65%。享受免费服药88人。共有7000多名残疾人享受到了康复服务。全区适应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孩子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十一五期间,高等院校累计录取30名残疾人,残疾人职业技能累计培训362人次,为残疾人发放助学金658人次,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10人次,新安排残疾人就业83人。全区纳入低保残疾人1351名,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882万元,临时救济和慰问扶助残疾人共16548人次。全区累计为残疾人实施法律援助95例,为2000余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服务,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557件,协调解决530余件,无一例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日益活跃。我区充分利用一切新闻媒体,紧紧结合助残日和残疾人工作重大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2009年,我区创刊《和平残联信息阅报》,定期刊登区街特色残疾人工作及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让残疾人工作者互通有无,相互借鉴,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发展。自创办以来,已出阅报十期,刊登各类信息稿件69条。2009年,区残联开展了庆祝建国60周年暨区残联成立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和征文比赛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起强烈反响。五年来,我们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工作、助残典型、残疾人自强典型,其中,市级报刊、网站刊登80余条,市区电视台、电台播出141条,区政府政务信息、和平信息刊登残疾人工作77条。
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共计有777户,10个社区享受到了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服务。同时,辖区内的99个新建公共建筑,38个新建居住小区,全部达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新建建筑的无障碍建设率达到100%。新建高层建筑全部按照无障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原有的高层建筑因地制宜建成入口轮椅坡道。对262个小区进行了坡化处理。新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应设缘石坡道1489个,完成改造1391个,改造率93%。73条市管及区管道路的人行道铺设了盲道和提示盲道。区属30个公共厕所、23个银行、9个特殊建筑、3个地铁站、4个邮局、1个加油站均按要求完成了无障碍改造任务,极大满足了特殊人群的需求。
二、“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期间,和平区残疾人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努力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状况,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一)主要目标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起以各项扶助残疾人普惠加特惠政策为主体、以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和全社会扶残助残多项措施为补充、以相应工作机制为保证的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2、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帮扶和救助力度。残疾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总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比“十一五”目标增加10%,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得到有效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康复水平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使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
3、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有效维护;残疾人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切实改善;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更加活跃;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和社会扶残助残良好风尚得到大力弘扬。
4、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健全儿童的水平,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人数有较大增长;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潜能得到更好发挥。
5、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掌握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发展差距和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机遇、发展潜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从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出发促进残疾人
事业的发展,切实依法保障残疾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将残疾人事业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纳入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机制、部门配合与残联主体作用发挥机制、残疾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加大公共财政资金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将扶助残疾人重点项目列入区20项民心工程和区政府重点政务目标。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三、“十二五”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建立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康复机构的作用,加强康复技术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康复服务能力。
——把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全区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和低保非重度残疾人全部免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政府给予全额补贴。重点是:人工耳蜗植入;假肢装配;聋儿、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同时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医药费社会保险负担比例。
——实行残疾人大病救助制度,对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患大病就医给予2000—4000元补助。
——对在家康复医疗的精神病患者实施社区和家庭监护,对生活困难的给予500元—1500元的医药补贴。
——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为残疾人就近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为每一名持证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总体规划,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对残疾人在社区康复中心和社区康复部进行康复训练的给予免费。
——普遍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精神残疾发生。
——配合卫生、民政、医疗保险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服药﹑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必需项目的医疗保障机制和康复救助无障碍体系。
——动员社会,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降低残疾的发生。在全区继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加强妇女孕产期、围产期检查,做好残疾预防工作,降低新生儿残疾概率;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残疾预防知识。
(二)教育
——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区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重点扶持;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体系,可以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保留率达到我区普通义务教育同等水平。
——继续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实行免费或给予财政补贴,减轻残疾儿童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孩子学前教育的负担。
——发展特殊高中和残疾人中专、职业教育,满足各类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的要求;使肢体、视力、听力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同等水平;以全额学费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报考电大残疾人学院,接受成人高等教育。
——大力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使不能出家门的所有残疾孩子都能接受教育。
——完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助学金制度。为各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在学子女发放助学金;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在给予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奖励;每年适当提高助学金标准。
——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全额培训费补贴。
(三)就业
——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加强就业保障金收缴力度,实现应收尽收,加强和完善地税代征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相关事业的发展。
——严格执行《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采用多种途径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比“十一五”目标增加10%。
——多渠道、多形式的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对吸纳困难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残疾人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困难残疾人个体从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扶持,使残疾人就业率不断提高。
——积极开发残疾人公益岗位,大力推进残疾人社区就业,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
——健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积极指导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
——做好盲人医疗按摩和保健按摩的培训工作,加大力度、广开渠道,使经过培训合格的盲人按摩师全部实现就业。
(四)社会保障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未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的补贴。
——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特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补助标准,保障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特困残疾人不计算家庭收入,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低保和特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加200元,非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加100元的生活救助。
——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为残疾人提供便利、有效、人性化的居家助残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机构养残、日间照料、居家托养三种助残服务全覆盖。
——继续巩固和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困难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缩小残疾人和健全人之间的差距。
——加大人道主义精神和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营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力量来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文化、体育
——公共文化体育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公共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提供优惠优先服务;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定时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作用,发现和培养残疾人竞技体育人才,建立残疾人特殊文化体育人才库,加强特殊人才的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市、全国残疾人运动赛事,向市和国家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及优秀艺术人才。
——在社区开展多种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和工艺品展,提高残疾人文化修养和健康水平。
——高度重视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全社会的助残意识,营造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
(六)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活动,突出主题,形成规模,给残疾人以切实的扶助;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动员全社会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组织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扩大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拓展助残形式和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切实帮助残疾人,并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进一步加强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区,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及其他强制性标准,推行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残疾人需求继续开展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
——落实各类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政策,大力推动残疾人优惠乘坐长途交通工具。
(七)维权
——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天津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和平区扶助残疾人的十项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区普法规划,增强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或视察活动,区政府残工委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切实做好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坚持理事长接待制度,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八)社区残疾人工作
——健全社区残疾人组织,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制定好各项规章制度,使社区残协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动员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开辟适合残疾人需求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利用社区现有资源设立并健全残疾人活动室,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满足残疾人的各种需求。
——引导社区残疾人协会组织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状况及需求调查,为区政府制定政策和各级残疾人组织解决残疾人难点问题提供依据;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特困残疾人及时办理低保,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努力实现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再就业;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阵地的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康复任务;组织社区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扶助和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社区残疾人文体和素质教育活动;努力建设社区无障碍环境。
——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履行职责,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积极鼓励残疾人参与社区活动和社区建设,营造残健融合的和谐社区环境。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做好残疾人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数据库,使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进一步完善街残联“一办三站一岗一校”(残联办公室、残疾人康复站、服务站、志愿者助残联络站、素质教育学校),保持专职干部和专职残疾人联络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充分发挥作用;健全社区残疾人工作制度,切实开展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做到有组织、有活动、有场地、有经费,切实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
——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残疾人福利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和残疾人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础情况和基础数据,完善残疾人服务档案,整合各种公共信息资源,为全区残疾人提供全面优质服务打下基础。
(十)信息化建设
——依托和平区区政务网,建立和完善区残联内部办公局域网建设,构建与上级残联和区政府各部门横向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各部门和各街“一办三站”联网,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完善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公众信息服务网站和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促进政务公开,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
——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和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