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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发布日期:2008-07-01    发布者:区发展改革委

和平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2001—2005年)

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九五以来,劳动保障工作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性转变。全区各级劳动部门坚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体制为总目标,按照“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建立和完善五个工作体系”的基本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一、“九五”以来劳动保障工作的简要回顾

经过五年艰苦奋斗,不断创新,新型劳动体制框架初步建立,五个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促进了“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的市场就业新格局的形成,保证了全区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解困工作确立了与再就业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调整体系为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职业技能开发体系的发展,促进了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工资分配调控体系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分配自主权;劳动保障工作开始步入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轨道;劳动事业领域内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在过去的五年是劳动保障工作遇到困难矛盾最多、任务最重的五年,也是劳动战线同志们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努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成绩最明显的五年。

()进一步加大了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力度,把搞好再就业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保证了全区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在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中,一是贯彻中央和市政府九五年和九六年两个47号文件,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对搞好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加强了解困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了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和季度分析考核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和连锁责任制,全区共建立企业和街道再就业服务中心22(其中企业16个,街道6),工作人员达80多人。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五年来,全区探索出开展职业介绍进行专项招聘、发展社区服务业、组织劳务输出、发展劳服企业、鼓励自谋职业、清理外用工、腾出就业岗位、实施放心早点工程等十条分流安置渠道,初步形成了企业、行业为主,区街配合、全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四是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具体政策,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截止九九年底,全区下岗职工7186人,已安置6673人,安置率平均在85%以上。五是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流规模逐步扩大,五年累计进场求职人员4.6万人次,用工单位近2300户次,洽谈成功率达到20%以上,民间介绍机构已发展到18家,工作人员达70多人。六是失业保险工作在支持企业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19户企业开展停产整顿,累计注入扶持资金459万元,使340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妥善安置。七是就业训练和转业转岗训练力度加大。五年来,以下岗职工为主的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累计共培训下岗职工及各类失业人员7800(其中已取得职业证书的1100多人)。八是劳服企业继续发展。五年来,对370家劳服企业进行了认定年检,累计新办劳服企业98家,其中19家放心早点店、110辆放心早点车投入运营,累计安置失业人员6500人,劳服企业累计增加值达到1100万元。九是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推行《就、失业证》制度,累计发放14.45万册,市、区、街三级劳动力资源网络化管理已经形成。

()社会保险工作以养老、失业保险改革为重点,各项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入。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本着新老制度平衡衔接、行业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五年来累计实现扩面人数5.1万人,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了95 %以上,提高了16个百分点。二是累计办理了2.9万人的离退休,发放“养老保险手册”25万册。适时地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使养老保险水平随着我市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三是失业保险强化了基金的征缴、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力度。全区失业保险征缴额由五年前的8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5500万元,平均每年增加1084万元,目前享受失业救济人员年达到了6.8万人次,比五年前增加了7.1倍。

()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保持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覆盖范围,区属企业九九年底签订合同人数已达2.13 万人,企业396户,使劳动合同管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二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截止九九年底,区属企业累计86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1.2万人。三是加强了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劳动监察法规制度。五年来,共深入企业检查3500户次,累计追缴养老、失业保险拖欠工资和各种抵押金共计310万元,投诉结案率达到了95%,累计对2300个单位进行了劳动年检。四是完善充实了区仲裁委员会。全区共建立基层调委会231个,使不少矛盾化解在基层。五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9起,结案率达到了100%

()工资分配工作,继续改进安完善工资总额“两低于”办法,使职工工资收入保持适度增长。

改进完善工资总额“两低于”办法,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考核指标。一是五年来先后三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270元、290元、350)。二是全市职工人均月货币工资目前已达838元,比九六年(637)增长了31%,扣除物价因素,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了15%。三是积极探索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工资指导线等新的工资宏观调控办法,使职工工资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增长。

()劳动安全卫生和锅炉压力容器全监察和工作,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大执法力度,连续八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深入贯彻《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一是连续五年开展了安全月宣传活动,累计组织全区1.5万名职工进行了安全法规知识考核。二是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的企业累计已达140多户。三是开展了辖区内危险点源的普查和监控,基本上掌握了全区危险点源的底数。四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以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加大了运行环节的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锅炉房750座、锅炉1850台、压力容器1560台,制定了有关的规定制度,保证了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五是五年来累计培训锅炉操作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1.6万人次,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坚持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是劳动保障工作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五年来,各级劳动部门始终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中心,从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勇挑重担,积极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思想基础。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础路线为指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冲破了一些思想理论上的障碍,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制度改革的中心任务,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促进了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劳动事业的全面发展。

()既要支持企业发展,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深化企业改革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五年来,我们十分注意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努力做到了既促进企业改革,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得以协调进行。

()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担负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在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五年来,正是我们重视了培养和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改革有信心,勇于克服困难,善于打硬仗的队伍,劳动保障工作才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三、“十五”计划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做出了决定和决议,在《决定》第八部分和《建议》的第七部分集中论述了减员增效、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论述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收入分配问题;论述了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反映出国有企业改革对加快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

从实现《决定》和《建议》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看,“十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二是在巩固“两个确保”的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深化企业工资改革,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做好再就业的各项工作,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部署,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实现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初步建立起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1、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和减员增效的需要,指导企业做好下岗分流工作。一是坚持减员增效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下岗职工分流同国家财力和社会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有步骤、分批、分期地安排和落实。二是要加强失业保险的征缴工作。在“十五”期间要做到失业保险全覆盖,在保证支付失业救济的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更多的资金用于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三是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亏损企业和社会筹集费用不足的部分各级财政要给予保证,做到优先、足额、兜底。

2、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尽快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一是从机制上促进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需求主体、劳动者作为供给主体地位,形成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机制。二是以社区就业为重点,在巩固完善区街职业介绍机构的基础上,再发展10-20个民间职业介绍机构,使区、街、居委会服务网络初具规模。三是增强失业保险承受能力。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企业新的减员一般通过正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进行,使下岗职工的管理服务从企业中分离出来,逐步过渡到同失业人员一样由失业保险保障其基本生活,实现社会化管理。

3、加大促进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再就业力度。一是结合所有制结构调整和我区中小企业多的特点,从非公有制经济要岗位,使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由现在的15.6%增加到30%左右。二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广开就业门路,逐步缓解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三是通过发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作用,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使登记失业人员安置率达到60%以上,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4、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一是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二是对自谋职业的职工,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三是采取有效地措施,使自谋职业人员由现在失业人员总数的15%增加到30%左右。

5、加强技能培训,引导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转变观念。一是要结合我区商业、金融业、信息业比较发达的优势,利用现有场地,搞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二是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使失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等,尽快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三是在现有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3-5个比较稳固的技能培训基地。

6、积极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一是贯彻落实《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依法治理劳动就业工作。二是加快实现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在市、区、街三级的基础上,延伸到居委会一级。三是下大力气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取缔各种非法劳务中介,依法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拓展劳动力市场的服务范围,完善业务功能,使劳资代理业务在目前5000人的基础上翻一番,为更多的自谋职业人员和“三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用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经过不断完善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达到这一目标,关键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1、要在覆盖范围上有较大突破。一是社会保障必须覆盖到城镇各类职工,使全体劳动者都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这是“十五”期间的重点。二是按照政策规定,改革区一级管理体制,充实区、街两级专业干部,建立相应的劳动保障机构,依法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重点解决好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工作。三是为实现“四位一体、五保合一”打下基础。四是结合区属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制带来的劳动关系的新变化、新问题,积极探索企业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依法终止的正常机制。

2、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在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上要有大的突破。一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以及今后几年可能发生的失业率攀升的情况,要采取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扩展社会保险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资金。二是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采取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力争失业、养老基金征缴率在98%以上。

3、在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上要有大的突破。一是逐步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二是把差额缴拨变为全额缴拨,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负责,通过银行、邮局、社区和其它中介机构,直接把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真正实现按时、足额。三是要逐步使退休人员与企业、事业相分离,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社区组织管理,逐步改善社区功能不完善的状况。四是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实现社会化管理。

()加快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围绕建立有效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做文章,“十五”期间总体思路是“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主要任务是:

1、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一是对工资调控指标的改革,将工资总额指标改为工资水平,以符合市场经济中工资运行方式和宏观调控的要求。二是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并且要把社会平均工资作为主要依据之一。从根本上突破传统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三是要从有利于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有利于企业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出发,全面推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及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构筑新型工资宏观调控体系。

2、建立经营者收入分配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是针对我区中小企业、商业多的特点,探索制订和完善年薪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二是按照基本年薪,接受国家宏观指导,效益年薪上不封顶,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紧密挂钩,收入能增能减,经营业绩主要考核利润和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指导年薪制与持股、期权结合起来,以解决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四是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对经营者的培养、选拔、考核、管理、监督办法,使经营者获得与任期责任和贡献相符的报酬,保护经营者、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3、深化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一是建立以突出岗位因素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按岗定薪、岗变薪化,使职工工资收入能升能降,提高技术岗位、关键岗位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使每个人都受到收入分配的激励。二是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指导思想具体运用到企业收入分配改革中,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使未来五年每年提高10%以上。三是实行技术入股和专利入股,鼓励科技人员为本企业多出科技成果,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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