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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08-06-15    发布者: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五”时期,是和平区全面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的“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的总体要求,加快和平区文化发展步伐,实现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文化大区”、“和谐城区”,根据《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制定和平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宏观环境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是和平区文化事业发展最快、最好的一个时期。在和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文化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围绕发展区域经济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文化工作的有效职能,开拓创新,立足发展,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十五”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使文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社区文化突出特色,硬件建设迈上平台,文化产业推陈出新,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基本形成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中心区地位相匹配的文化格局,文化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品位进一步提升,整个城区的文化氛围更加浓烈。

    1、重心下移,功能延伸,社区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①抓活动--为群众参加社区文化提供载体

  为了满足社区成员普遍的文化需求。五年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举办大批各种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春有“和平之春”娱乐大联欢,夏有“和平纳凉晚会”,秋有“中秋赏月联欢会”,冬有“上元观灯会”和“庆元宵有奖征联猜谜观花灯美食周”活动,做到年年办,年年新。其中“和平之春”和“纳凉晚会”已分别举办了十八届和十九届,每届的参与人数都达几十万之众。两年一度的“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也举办了七届,尤其是2004年的票友邀请赛,在赛程、赛制、评选方法上又有所创新,使大赛日臻完善,得到中央领导和各地同行的广泛赞誉。

  ②促结合--为发展区域经济提供服务

  为了帮助和平区的企业树立形象,以文化活动拉动和平区区商业经济,五年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抓住机遇,乘“市”而上,遵循市场运作规律,广泛联系市内外有一定实力的工商企业,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服务。在和平路“金街”与滨江道商业繁华区和南市食品街搭建大型舞台,组织水平较高的专业或业余文艺演出团体,进行街头公益演出,推出了“金街文化之夜”、“文化啤酒节”、“滨江广场之夜”等活动,文经结合,共同受益,促进了和平区区域经济的发展。

    ③扩阵地--努力提升社区的文化品位

根据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和平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基层文化阵地的建设必须与时代的发展同步”的战略任务。对此,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新的图书馆于2000年底建成,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初步实现了图书的收藏、检索微机化,达到了国家地级一级馆标准。2002年,区政府为文化宫扩建项目投资数百万元,在原2500平方米的基础上,扩大面积1200平方米,已达国家地级一级文化宫标准。作为天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天津党史纪念馆”新馆于2001年开馆,面积由原来的283平方米提升到1760 平方米。和平区六个街基本落实了文化站的建制,全区86个居委会都设有专用或兼用的文化室。其中面积最大的约100平方米(体育馆街安乐村社区),最小的20多平方米。

    ④育人才--为群众参与社区文化扎根基

1999年后,和平区文化宫在“和平友谊合唱团”、“和平文学社”、“和平国剧团”、“天津七月诗社”、“和平书画研究会”、“和平舞蹈队”、“津沽扑克牌收藏家协会”“和平油画沙龙”等群众业余文化社团的基础上,把触角深入到街道,不断扩大和发展各类艺术组织。截止到2004年底,和平区共有各类艺术团体200个,包括合唱团、服装模特队、健身舞、腰鼓队、晨练队、书画社、京、评、梆等戏剧队等等。南市街的“红楼梦研究会”是全国罕见的街道一级的红学会。五年来,全区组织艺术合唱歌曲展演、服饰比赛、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共计52场次。

    2、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为文化事业发展增强后劲

  深化改革是发展社区文化的强大动力。五年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着重抓了两方面的改革工作:一是转变职能、简政放权。通过局机关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为基层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二是抓住重点,以点带面。(1)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和平文化宫为重点,逐步推广深化。和平区文化宫在原实施的“六、六、五、二、一”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为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深化了全面配套改革,认真推进了“积极改革、稳妥过渡”的“四、八、三”方案。这些改革方案均受到市文化局、国家文化部的充分肯定,在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和平文化宫被国家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文化馆改革试点单位,并在津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2)文化企业单位的改革着重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上做文章,推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经理聘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内部提前退休制”、“经营承包责任制”、“班组经济核算制”、“院务公开制”和“取证上岗”、“竞争上岗制”等等改革措施。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重点抓了曙光影院与“尤耐迪公司”、“圣多斯咖啡厅”、“宝杯苑”及和平影院与“大圆碗”等企业租用文化系统闲置院馆场所的合作、开发、利用,增强了文化企业发展的后劲,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为繁荣社区文化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3、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年来,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加强对文化市场的领导,把握方向,强化管理,常抓不懈。确立了“以繁荣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净化促繁荣、以优化为目的”的工作思路和用“扫黄打非”净化市场、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用良好服务培育市场的工作方针,依靠四种力量,即行政管理的力量、法制规范的力量、舆论宣传的力量、社会监督的力量实施对文化市场宏观管理与调控。为强化管理,做到常抓不懈,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了日常巡查、联合检查、重点清查、有举报及时突查和集中行动全面普查的工作制度;为提高经营者自身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觉依法经营的意识,使其从被动管理上升到主动参与管理,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连动配合、协调统一。2002年行业联合会进行了换届改选,工作更加严密,得到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的一致赞誉和好评;为抓好导向综合治理,五年来,在认真贯彻市、区政府关于整顿网吧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和平区关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网吧经营者大会和法规培训会,动员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努力形成健康上网和规范经营的氛围。另外,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管理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统一要求,本着公开、透明、高效、快捷的要求,组织制定了《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使申办人对办理的整个程序、方法、途径、所需要的有关文件等一目了然,为文化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办理审批事项提供了方便,并在行政许可大厅设立首席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内部流通环节,缩短了群众等候办证的时间,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2005年,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和平区文化稽查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增编,管理队伍日臻完善,在规范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文化稽查队净化市场经营、优化市场环境、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和平区三个文明的建设。

“十五”期间,和平区的文化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与全国先进水平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的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文化发展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之处,文化发展格局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文化形态还不够鲜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实力还不够强,城市文化的创造力和活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文化的凝聚和辐射作用还不太明显,政府对文化的扶持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十一五”期间文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最近,党中央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论,做出了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对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文化的发展创造了重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和“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天津作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和我国北方经济中心的功能将进一步强化,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打开上升的空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将逐步建立,以及海河两岸的开发建设,区委、区政府对文化事业的不断投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将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的发展进步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获得更大的推动力与创新力。同时,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我市文化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等方面,都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和新的发展空间。全区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扬长避短,加快发展,科学规划和平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蓝图,不断开创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文化和平、和谐城区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积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大力发展现代都市文化,充分展示近代历史文化,努力繁荣特色群众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和平区“三步走”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围绕和平区城市发展总体目标,“文化和平,和谐城区”的文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高品位的城区文化明显显现,文化产业群基本形成,市民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把和平区建设成为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市乃至环渤海地区前列、体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区形象的标志区,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大区。

1、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中,文化事业的发展应占有相当的比例。

  2、区域内文化娱乐设施在总体上居全市领先地位。

  3、文化活动规模大、品位高、参与面广、渗透力强,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均有文化含量,并注重发挥其特有的功能,人们的文化生活充实、丰富、活跃。

  4、和平区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突出特色,富有全民性、思想性、时代感和创新意识。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构建和谐城区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

坚持文化创新。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文化发展观,进一步革除束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文化创造力。着眼于文化发展的前沿,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推进文化观念、内容、表现形式、传播手段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大力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原创文化,增强和平区文化品位的吸引力、竞争力。

坚持协调发展。把先进文化建设融入到和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城区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为着力点,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城区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加快公共文化建设步伐。

保持先进文化区称号。到2010年,继续达到新的全国先进文化区的标准。充分挖掘和平区文化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和平之春”、“纳凉晚会”、“中国京剧票友赛”等老品牌,积极培育新的特色文化品牌,扶持、培育社区文化示范街,形成一街一品的文化特色。

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开发以文化服务内容为主的网上图书馆、网上文化馆、网上文物所、网上教室等基层群众文化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传播网络化。加大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的投入,到2010年,公共图书馆持证读者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力争图书馆全面实现管理自动化,街道社区千册图书室的拥有率达到50%。

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老年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做好便于广大群众参与的节假日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依托公益性文化设施开展富有参与性、普及性的展演、展览、灯会、花会以及消夏纳凉晚会、和平之春等,形成满足居民文化需求,具有较强公众影响力的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完善基层群众文化辅导队伍,培养群众文化活动骨干,提高群众文化创作水平。

2、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区图书馆事业的建设投入。实施和平区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暨新兴影剧院改建工程。初定于20068月中旬开工,力争于2007年竣工。届时,将少儿图书馆的面积从280平方米,扩展到2000余平方米,从而达到国家文化部规定的馆舍面积要求。该项目包括新兴影剧院改扩建,总体面积将扩大到10000平方米左右,成为全区最大、最具现代化的综合文化设施。同时,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和条件,采取土地置换的手段,促使图书馆的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保持地级一级达标图书馆的地位。

    发挥“和平区文物管理所”的作用。结合城区改造,通过树碑、挂牌、立像、雕塑等形式,完成对区内主要史迹、革命文物、名人遗迹、故居的可视化建设,为开拓旅游经济准备条件。以和平区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区为契机,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进一步依法加强文物建筑清整和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收集相关资料,不断充实文物档案。另外,要进一步规范文物市场,使和平区文物管理和开发利用继续保持全市先进水平。

    有步骤、有规划地推进街道文化站建设。尽快改变和平区街道文化站的现状尽快在全区68个社区居委会中建立达标文化站(室)。同时,要切实加强街道文化站队伍的建设。按照市文化局津文社(2003)20号文件精神,结合和平区实际,对达标的宣传文化站配备2-3名专职文化干部,其中,文化站站长由和平文化宫统一选派,编制在和平文化宫,其余1-2名副站长由街道选派,编制在街道,宣传文化站属街道党委、行政领导,由街道文卫科具体分管,其业务由和平文化宫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文化站也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区文化馆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同时,不断改善基层文化队伍的结构,推进基层文化机构用人机制的改革,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

尽快解决区属文化产业目前面临的严重困难。要本着面向市场、服务市场、适应市场的要求,在确保重点的基础上调整结构:(1)把和平影院、滨江乐园周边划为文化用地,以增强繁华地段的文化氛围,提高中心区的文化品位;(2)在拆改南市影院、淮海影院、长虹乐园、群英影院前,在食品街东侧留出6000平方米的文化用地,使和平北片、南市地区成为档次高、功能全的综合性新兴文化商业区。同时,还要改造扩建新兴影剧院,以保证和平区南片与市重点大学群相呼应的文化氛围,形成拉动文化经济,扩大文化影响力的新格局。

认真落实旅游“四大板块”规划。以“中华百年看天津”为主题,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规划、保护和利用好和平区的重点文物和重要文化遗存,认真落实旅游“四大板块”(即:中心花园“东方巴黎”、鞍山道“扶桑市井”、五大道“欧陆风情”、解放路“金融名街”四个旅游板块)的规划,充分体现天津和平区在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以整合文化资源、创新文化品牌、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高新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拉动作用,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文化产业内容创新,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和平区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使和平区成为我市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1、重点发展优势产业

艺术培训业。着力培育天津市城区艺术教育基地,建立多门类、多形式、开放型的艺术教育培训机制,以新建文化宫为载体,形成声乐、戏曲、曲艺、文博、工艺美术等教育培训在全市的领先地位,以全区专业和业余艺术表演团体为基础,共同促进和平区艺术培训业的发展,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相结合,艺术表演与艺术培训相结合、专业教育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的艺术教育培训市场。

2、培育新型市场主体

国有文化企业要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资本的活力和竞争力,成为新型市场竞争主体。“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国有文化经营单位的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适应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适时组建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在演艺、娱乐、文化中介服务等领域,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企业,探索中外合资、股份合作、集团化运作等模式兴办文化企业,鼓励支持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群体。“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有文化企业。

3、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和平区的中心区位优势,加快建设和平区演艺、艺术品、影视、音像、娱乐等区域性专业市场,积极培育文化资本、文化人才、文化信息、文化科技等要素市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十一五”期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使和平区的文化市场,成为全区的优势产业。

(三)繁荣精品创作和演出

坚持以精品创作为中心,抓好创作、演出、评论三个重点,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作品生产的创作机制、投入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作和演出市场的繁荣,打响精神领域和平区创造的品牌。

1树立精品意识,繁荣文艺精品创作,以精品创作为龙头,带动文艺创作的全面繁荣。引导和激励文化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各艺术门类着力创作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天津特色、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精品力作。大力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努力创作一批思想内容健康、知识性趣味性强、富于艺术魅力的少儿文艺作品。积极鼓励文艺创新,加大对新人新作的扶持力度。充分尊重文艺规律,充分尊重艺术家的劳动,创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十一五”期间,要推出在全市和全国有影响的优秀节目,在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文化部“群星奖”和中国艺术节等全国主要文艺奖项上取得好成绩。

2、精心组织好获奖作品和优秀文艺作品的演出,充分发挥文艺精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加强演出策划,加大营销力度,积极推行签约制、演出经纪人制、节目制作人制。增加演出场次,扩大市场份额,努力实现优秀作品占有市场、服务大众、流传久远的目标。

3、巩固完善和平区文艺创作中心,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批评队伍建设。以文艺理论研究指导文艺创作实践,形成创作与批评相互激荡,激发创作活力,提升、引导广大观众的审美情趣。围绕创作实践,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文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文艺批评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理顺政府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确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切实增强文化意识,提高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以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重点处理“三个关系”,力求达到“三个统一”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和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宏观管理和微观搞活相统一。

要始终把握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参照本《规划》,编制中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注意研究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宏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改革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推进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管理,强化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加强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地实现政府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加大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对文化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各类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深化文化企业改革。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和平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研究制定和平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国有文化企业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增强自律和服务功能。

  (三)加大执法力度

继续将文化市场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文化知识产权,维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种文化侵权和违法活动。加大文物稽查和旅游稽查,规范文物市场和旅游市场。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行动,确保文化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文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增加资金投入

争取逐年加大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总量,保证文化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大型文化活动和特色群众文化活动要予以重点经费保障。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的良性机制。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和电影院等领域。充分利用和平区社会资金比较充裕,社会办文化积极性较高的优势,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五)完善、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和平区实际,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设立和平区社会文化发展基金(已有)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和促进作用。

(六)提高文化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克服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积极从高等院校招聘热爱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如:文学、曲艺、戏曲、声乐、舞蹈、美术等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较高的文化工作队伍,以保证和平区文化事业持续发展,使和平区文化人才的总体实力居于全市前列,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制定并实施《和平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规划》。

要做好文化新人培养和人才选拔工作,有计划地从艺术大专院校或面向社会招聘热爱群众文化,并具备一定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群众文化岗位上来,确保和平区的群文事业能够持续发展。到2010年,再培养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才5--7名和文化经营管理高级人才3名,培养造就一批各专业门类的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培养、扶持、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完善优秀青年人才“一人一档”的培养制度和优秀青年人才与专家联系制度。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要树立新的人才观,逐步建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用人制度。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公平竞争、择优上岗,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和提倡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实现人才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推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实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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