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儿童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2001—2005年)
和平区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
今天的儿童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是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在全面实施《和平区儿童发展规划》(1996—2000年)的基础上,为保证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和平区儿童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以下简称《儿童发展规划》)。
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及《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目前,我区的儿童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其中,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四全程免疫接种率保持在百分之百;连续16年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病例;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年保持百分之百;残疾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均保持在全市最好水平;3—6岁学前儿童入园率有了较大进展;儿童权益保护愈来愈受社会的重视,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我区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虽然取得了可观的发展,但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实力的制约,还不能为儿童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物质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因此,做好儿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提出21世纪第一个10年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
一、总目标
和平区儿童发展的2010年总目标是:在全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儿童生存、保护、发展需要的比较完善的儿童工作体系和法律体系,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使儿童充分享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精神食粮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使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综合能力和全面发展水平,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培养造就一代新人。
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优化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具体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到2005年,婴儿死亡率降至11‰,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3 ‰。
——到2005年,0—7岁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为95%。
——到2005年,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为95%以上。
——到200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以内。
——到2005年,出生低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
——到2005年,高危儿筛查管理率为75%。
——到2005年新生儿先天性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2、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到2005年,基本消除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
——到2005年,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以上。
——8—10岁儿童甲肿率(B超法)控制在5%以内。
——到2005年,儿童贫血病率控制在20%。
——到2005年,儿童佝偻病患病率控制在7%。
——到2005年,4个月儿童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
——大幅度降低儿童龋齿患病率。
——大力控制儿童视力不良患病率。
——到2005年,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对儿童心理行为异常进行调研,掌握发生规律,并逐步采取干预措施。
4、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
——到200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3%以上。
——到2005年,婚前医学检率达98%。
——积极预防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
策略与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儿童健康。
(2)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
(3)巩固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和三级妇幼保健网,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4)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健康教育传播途径,搞好儿童常见病防治。
责任单位:卫生局、计生委。
协作责任单位:民政局、教委、妇联。
(二)巩固发展基础教育,全面提高儿童素质。
具体目标
1、全面提高婴幼儿早期受教育水平
——到2005年,3—6岁幼儿入园率达90%。
——到2005年,0—3岁幼儿早期受教育率达90%。
2、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
——到2005年,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
——到2005年,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1%以内,中学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
——到2005年,轻中度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
——到2005年,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达95%,优秀率20%。
3、丰富中、小学生课外教育活动。
——到2005年,中、小学生兴趣活动参与率分别达到100%。
——到2005年,中、小学生社会活动参与率分别达到100%。
——到2005年,6—14岁儿童建立家庭、学校、社区服务岗位达100%。
4、提高现代化办学水平和干部教师素质。
——到2005年,中、小、幼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100%。
——到2005年,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分别达100%。
——到2005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配备合格率分别达到100%。
5、继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到2005年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
策略措施
(1)加大教育投入,继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到2005年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建立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资体制。
(2)深化幼教改革,发展以社区为依托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促进幼教事业社会化。
(3)以基础教育优质化为目标,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提高教师队伍学历档次,优化教师能力结构。
(5)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指导覆盖面。
责任单位:教委
协作责任单位:残联、团委、科协、体委、妇联。
(三)完善法制建设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具体目标:
1、预防未成人犯罪。
——到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分别控制在0.7‰以内。
——到2005年,儿童法律知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2、加强对困境儿童的法律保护。
——继续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培训家长,推广社区和家庭康复,为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社区和家庭生活环境。
——继续做好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和教育。
——控制并减少以儿童为侵害目标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安全。
策略措施
(1)严厉打击教唆和拐卖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各种伤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宏观管理,确保流动人口中儿童享受区内儿童的权益。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法院、残联、团委。
协作责任单位:司法局、教委、卫生局、民政局。
(四)强化“儿童优先”意识,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具体目标
保障儿童食品、用品质量。
——到2005年,儿童食品、用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0%。
——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儿童活动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的比例逐年提高。
——逐步发展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用品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管理。
3、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娱乐活动,丰富儿童的精神生活。
责任单位:卫生局、商委、容委、建委、文化局、体委、科委、技术监督局。
二、组织与实施:
(一)该规划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规划的各项目标是政府的职责,应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检查。
(二)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发挥社会各界对实施规划的监督作用。
坚持分类指导,表彰先进的制度。
三、监测与评估:
(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监测评估工作,审定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职责是: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设,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并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设立分性别的儿童统计指标,并与市儿童数据库联网;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二)加强信息收集、管理、反馈和交流,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反映儿童状况的发展和变化。
(三)建立定期检查,专家评审制度,完善监测评估机制。除每年一次监测统计外,2005年和2010年分别进行阶段性评估,和终期全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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