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口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
(2001—2005年)
和平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压力重,在资源、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人口问题分不开。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人口是关键,必须把人口问题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千方百计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九五期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区人口再生产类型一直保持在“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负增长”的现代人口发展水平。为我区经济的社会、资源、环境的平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区强化并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了区、街、居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并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计算机统计管理;尤其从1997年开始,我区做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区,探索完善了集“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为一体的“三统一”工作机制,并将优质服务融入社区建设及社区精神文明活动之中,推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全区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9.8%以上,二孩生育率稳定在4.5—5.5%之间,总和生育率稳定在0.65—0.72。1999年末总人口比1995年末总人口减少38134人,下降了8个百分点。全区总人口为43.9万人。
一、形势与挑战
“十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将逐步完善,经济社会将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将向更加富裕的小康水平迈进,生产力发展必将为人口问题的解决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在这一时期内,人口就业压力增大、失业、下岗、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将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但是,从长远的观点看,经济发展将最终导致生育率下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会使人们根本转变生育观念,自觉节制生育。
当前,“十五”期间人口形势依然面临着挑战,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难度很大,困难很多。
(一)人口数量过多依然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
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实现的,从根本上转变人们的生育意愿仍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尽管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但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还需一个长期的过程,子女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养老、医疗护理等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人们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还很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依然很大,维持现行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控制人口增长需要综合治理,现有行政制约手段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伴随着许多新的人口现象: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失业下岗人数大量增加,无主管部门单位逐渐增多,未婚同居、非婚生育、离婚、再婚大量出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难度加大。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健全和人民民主与法制观念增强,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计划生育工作方式难以为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在的育龄群众自主性强,权益意识强。如果计划生育仍然习惯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就会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就势必使计划生育的路子越走越窄,使党群、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
因此,要在现行社会制度与经济发展的许多方面考虑到人口控制问题,在经济结构、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宏观管理体制上实施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一个有利于“少生”的社会大环境。
(三)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生活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提高人们的生命、生活质量。提高人口质量,必须从优生做起,从出生人口的素质抓起。但是,由于环境污染严重,人们生活压力大,工作紧张等原因,不孕不育人群所占比例上升,人们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生殖健康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全方位。
从计划生育服务的供给方面看,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还很不够,服务范围仅限于基本的避孕节育措施和知情选择,由于受技术条件所限,目前的计划生育服务远不能满足人们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四)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着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作为一项战略意义的公益事业,计划生育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它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宏观利益。因此,应保证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的投入。目前,财政拨款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仅占GDP总量的0.59‰以下(我区2000年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仅1元)。对于控制人口增长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需求、贯彻基本国策来说是不相适应的。同时,经费不足还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计划生育实际工作还存在种种问题
目前,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一些领导在成绩面前盲目乐观,松懈情绪,抓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减弱;人户分离人员的大量增加,使现行的管理手段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下岗、买断工龄人员的增加,加大了社区管理的工作量;今年对人口实施现居住地管理,需采取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因此还需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控体系和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
二、“十五”人口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我区人口发展的基本战略是:坚持以人为本,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发人力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十五”期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目标是:计划生育率达到99%以上;到2005年我区总人口控制在43万人以内;生育水平稳定在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负增长;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把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正常。
“十五”人口计划指标
年份 |
总人口 |
出生数 |
出生率‰ |
死亡率‰ |
自增率‰ |
总和生育率 |
2001 |
437170 |
1640 |
3.75 |
6.44 |
-2.70 |
0.67 |
2002 |
435984 |
1694 |
3.88 |
6.62 |
-2.74 |
0.69 |
2003 |
434726 |
1706 |
3.92 |
6.80 |
-2.88 |
0.68 |
2004 |
433563 |
1866 |
4.30 |
6.99 |
-2.69 |
0.71 |
2005 |
432524 |
2069 |
4.78 |
7.16 |
-2.39 |
0.73 |
主要任务:
为保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十五”期间要坚持现行生育政策,逐步实现“两个转变”(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社会经济紧密发展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社会制约为主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构建计划生育宏观调控体系:
——协调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劳动、工商、税务、卫生、教育等有关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制定上采取综合措施,通过奖励、优惠、优生、扶持、补偿、补贴、减免以及限制、制约等手段,在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多方面的优惠、优待和照顾,使计划外生育者受到多方面的限制。通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人们少生优生。
——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学习、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
——积极利用经济发展的成果,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初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障体系,解决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到2005年,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的多层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婚姻生育行为、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及产业市场,严禁对胎儿的选择性流产行为。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到2005年,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遵守“七个不准”的规定,杜绝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完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制度,发挥计划生育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体系。建立计划生育公开、公示制度,将经常性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奖励与处罚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经常性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创造舆论环境、倡导婚育新风,普及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建设新的生育文化,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科技知识宣传的力度,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搞好咨询服务。到2005年,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接受率达95%以上。
——加强对未婚人群和青少年的性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学习、工作、生活的关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育观,加强对他们的信息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与教委联合在中学和中专、职专学校开设青春期、人口国策方面的课程。
(四)加强社区建设,全面落实现居住地管理
——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之中,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网络,以楼门院落为序,建立信息员,逐步将我区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社区化,推行属地化管理,现居住地管理。
(五)加强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依靠科技进步,联合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全面推行优质服务,逐步扩大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范围,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发展、完善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中心、分中心、站室的规划建设,要围绕群众对避孕节育、不孕不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到2005年,区宣传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应达到400平方米—500平方米,街分中心应达50平方米,社区计生、卫生服务站应达20平方米。
——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多方位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综合避孕率和避孕有效率、及时率。药具发放率以及群众满意率。
——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到2005年,开展早期优生检测、二胎优生监护、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大幅度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六)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建设
从计划生育全局出发,运用现代化的统计手段,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建设:
——我区作为国家计生委统计改革试点区,要本着积极改革,大胆探索精神,精减统计指标,改革数据采集渠道。改进计划生育的经常性统计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出生缺陷、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统计,利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八个信息系统,及时反映群众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
——实现计算机三级联网管理,在计算机新版软件运行基础上,2005年实现区、街联网和网上办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评估体系,实施市计生委提出的“二册、二表、一框”的评估方法,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引导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计划生育职能转变与扩展,今后要强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为此,在“十五”期间,要成立和平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理顺同相关部门的关系。
(二)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宏观调控始终是各级领导的职能:
——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坚持每年召开区人口与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解决全区人口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按“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完成人口指标,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计划生育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基本指标,作为干部使用、任免的重要依据,坚决执行“一票否决”。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
——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到2005年,区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达到50%大本,50%大专的学历。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8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20%达到高中、中专学历。社区居委会计生主任50%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50%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技术服务人员要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敬业、务实、廉洁的职业道德。
(四)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要建立起稳定、可靠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按中共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力度,到2005年末,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年人均要超过10元。在“十五”期间,我区计生经费在2000年人均经费1元的基础上,逐年按30%—50%递增。按国家有关规定将计划生育经费占GDP比重,提高到1—1.5‰以上,以保证计划生育事业的深入发展,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合理使用经费,不断提高其使用效率。建立经费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
(五)深化改革,推进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要不断改革实际工作中一切不适合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环节,推动计划生育事业不断走向深入: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殖健康产业,正确引导、规范、监督、调控生殖健康产品和药具零售市场。
——在计划生育系统中,各单位、各部门计生工作人员要以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和生殖健康服务为中心任务,形成合力。在各项工作中要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计划生育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
四、2010年长远规划
到2010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我区人口将逐步下降至42万人左右,人口素质普遍提高,人口结构趋于合理,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但同时,劳动就业压力会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尖锐。
2010年人口计划目标
年份 |
总人口 |
出生率 |
死亡率 |
自增率 |
总和生育率 |
2010 |
429168 |
6.72‰ |
8.07‰ |
-1.35‰ |
0.77 |
——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全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搞好综合治理。
——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承担管理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费、措施以及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强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计划生育的管理职责,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开展好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建立奖励机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给予照顾和补贴。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补助。
——广泛开展融入社区的生殖保健服务,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在生育、节育、不育和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上做好全程服务。
——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人心,各级党校、政校,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容的教育工作,全区中等以上学校均开设人口环境及青春期、性生理、性心理课程。
——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的事业费,人均要超过10元,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确保经费的必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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