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等资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助推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0号)及天津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市区两级对口支援工作要求,2020年和平区对口支援资金共计13535万元,明细如下:
1. 对口帮扶甘肃资金7954万元;
2. 对口帮扶承德资金750万元;
3.援藏资金1085万元;
4. 援疆和援青资金2772万元(其中援疆2416万元,援青356万元);
5. 援丹江口资金974万元。
二、其他资金
2020年,天津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其他相关资金共计15209.2万元,明细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857万元,用于市级归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1931.8万元,用于市级归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27万元,由区民政局安排用于困难群体和群众的救助补助经费;
4.就业补助资金6293.68万元,由区人社局安排用于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
5.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942.20万元,由区残联安排用于残疾人康复、家庭改造、托养服务、各类补贴等方面;
6.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40.72万元,由区卫健委安排用于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1万元,由区卫健委安排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
8.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5.50万元,由区卫健委安排用于医疗救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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