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郑伟铭
——2025年9月17日在和平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鲍世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四个善作善成”,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资源统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有序,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和平区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现已编制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45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75000万元,实际收入479807万元,比2023年增加56716万元,增长13.41%,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1%。其中:
1.税收收入375322万元,较2023年增长22.55%。2024年,我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加强财源税源建设,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税源引育成效显著,税收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24年我区增值税收入134505万元,较2023年增长28.94%;企业所得税收入44846万元,较2023年下降1.57%;个人所得税收入19670万元,较2023年增长3.70%。
其他税种176301万元,较2023年增长28.29%。主要包括房产税57961万元、印花税3488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035万元、契税22953万元、土地增值税16129万元、车船税673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498万元、资源税50万元、环境保护税5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4万元。其他税种中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增幅较大,分别增长2178.11%、97.81%,增长原因主要为一次性因素,如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欠税清缴、物产集团股权转让等。
2.非税收入104485万元,较2023年下降10.57%。其中,专项收入31750万元,较2023年增长18.6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730万元,较2023年增长51.00%;罚没收入6284万元,较2023年增长30.5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567万元,较2023年下降53.67%;其他收入24154万元,较2023年增长2050.8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组织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规模较大。其他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共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20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708000万元,实际支出707858万元,较2023年增长14.65%,完成调整预算的99.9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32万元,较2023年增长2.62%;
国防支出338万元,较2023年增长34.66%,主要原因是民兵建设管理、兵役征集方面支出有所增长;
公共安全支出51596万元,较2023年增长2.70%;
教育支出160308万元,较2023年增长3.29%;
科学技术支出7572万元,较2023年增长157.29%,主要原因是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专项资金支出增长;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9万元,较2023年增长4.5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954万元,较2023年增长30.77%,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一步加大清理暂付款工作力度;
卫生健康支出50215万元,较2023年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一步加大清理暂付款工作力度;
节能环保支出1845万元,较2023年下降29.63%,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土壤污染修复方面支出较大;
城乡社区支出69806万元,较2023年下降9.47%;
农林水支出42万元,较2023年增长100.00%,主要由于市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986万元,较2023年下降29.8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国有企业投资力度较大;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14万元,较2023年增长2328.00%,主要是市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381万元,较2023年增长132.69%,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与2023年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16万元,较2023年增长28.57%,主要是区应急局增发国债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22969万元,较2023年增长2640.93%,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债务付息支出6879万元,较2023年增长16.24%,原因是2023年末一般债务余额同比增长;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3万元,较2023年增长427.59%,原因是2024年一般债券转贷额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62469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9807万元,市级补助收入221168万元(包括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066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44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79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1203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9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47万元,调入资金54730万元,减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4000万元、上解支出8257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07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0785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54611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安排的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8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95607万元,实际收入969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8%。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22万元,市级转移支付收入184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41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7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9000万元,调入专项债券利息等2055万元,减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000万元、调出资金3035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9321万元,实际支出379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8%。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726万元,较2023年增长231.9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领域市级转移支付支出有所增加;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579万元,较2023年增长44.13%,主要是2024年全民健身中心改造支出19462万元;
社会福利、体育、残疾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68万元,较2023年增长106.44%,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有所增加;
债务付息支出7942万元,较2023年增长11.0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1万元,较2023年增长15.0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6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7976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58947万元,主要为专项债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61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调整为50万元,实际收入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市级转移支付收入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万元,减调出资金112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61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9万元,实际支出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23年下降32.14%,全部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转移支付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31万元,全部为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债务
2024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8203万元,据此,我区新增政府债务98203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务61203万元,主要用于岳阳道小学汉阳道校区改扩建、和畅园项目暂付款清理、汉阳道中学地铁上盖等30个项目;新增政府专项债务37000万元,用于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此外,市财政转贷我区再融资一般债券129500万元,用于偿还2021年发行、2024年到期的再融资一般债券;再融资专项债券39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用于偿还2017年发行、2024年到期的专项债,9000万元为市财政下达我区结存专项债券限额用于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偿还疫情欠款。
截至2024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612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6903万元,专项债务274300万元。
五、对审计提出意见的执行情况
2024年,审计部门对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部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对账销号。截至2025年7月,共计13项问题中已完成10项整改,3项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过程中。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治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紧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同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对同类问题深挖排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优化机制、加强管控,促进标本兼治,提升审计整改整体效能。
附件:和平区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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