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平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激励约束作用,把紧的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化解债务风险,促进财政管理良性循环,为和平区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突出控本增效,持续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财政资金配置源头控制,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阶段,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拟申请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事前评估自评,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选取10个新增项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较大的延续性项目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年初预算评估核减比例87%。
二是事前严把关口,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完成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调整与公开等工作,对全区各部门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绩效目标完整性、全面性,与预算资金匹配性、指标可衡量性等内容严格把关。制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引》,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培训,规范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切实提升预算资金源头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事中实时跟踪,无死角实施绩效监控。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监控,对前三季度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预算单位和项目监控覆盖面达到100%,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偏离预期目标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监控预警,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涉及资金44.09亿元。
四是事后回溯问效,扎实做好绩效评价。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年度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强化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涉及部门预算项目资金38.42亿元。聚焦资金使用质效,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落实民心工程等重点领域,选取11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涵盖政府债券、政府购买服务、上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项目,涉及资金2.78亿元。
下一步,和平区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效,推动政策实施更加精准、资金配置更加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更加高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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