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郑伟铭
——2023年6月28日在和平区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马洪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指示批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应对多重矛盾和风险挑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加强财政运行调度,为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防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和平区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现已编制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865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36000万元,实际收入339734万元,比2021年减少38107万元,下降10.09%,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按可比口径下降4.86%,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1%。其中:
1.税收收入294989万元,较2021年下降8.55%,按可比口径下降2.43%。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受到冲击,主要税种下降明显。面对重重压力,我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显著加大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执行力度,特别是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到实处。2022年全年我区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27931万元,其中税务部门就地退付12398万元,财政调库办理15533万元,以政策效能为市场主体注入发展动能,精准支持增加企业现金流,持续发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2022年,我区增值税收入80029万元,较2021年下降20.05%;企业所得税收入44438万元,较2021年下降14.13%;个人所得税收入17210万元,较2021年增长3.49%。
其他税种153311万元,较2021年下降0.49%。主要包括房产税52803万元、契税317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775万元、土地增值税18746万元、印花税10387万元、车船税653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270万元、环境保护税25万元、资源税7万元、其他税收收入6万元。
2.非税收入44745万元,较2021年下降19.07%。其中,专项收入27407万元,较2021年增长3.26%;行政事业性收费1956万元,较2021年下降30.97%;罚没收入5627万元,较2021年下降7.1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980万元,较2021年增长571.16%;其他收入5776万元,较2021年下降70.0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的原因是组织房租收入3600万元。其他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是2021年一次性收入较多,如渌水道安置房售房款,演艺中心置换房售房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30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40000万元,实际支出539644万元,较2021年增长2.86%,完成调整预算的99.9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78万元,较2021年增长37.41%,主要是补发2021年绩效奖励等因素造成;
国防支出223万元,较2021年增长1073.68%,主要是用于人防事业的市级转移支付支出增长;
公共安全支出50803万元,较2021年增长6.40%;
教育支出154487万元,较2021年增长0.65%;
科学技术支出2358万元,较2021年下降2.9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76万元,较2021年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隔离酒店租赁费用大幅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29万元,较2021年下降22.02%,主要原因是支出渠道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39729万元,较2021年增长3.77%;
节能环保支出2346万元,较2021年增长17.81%;
城乡社区支出41510万元,较2021年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24万元,较2021年下降67.12%,主要由于市级转移支付支出减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57万元,较2021年下降81.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各类企业扶持和奖励资金进行了集中兑付;
住房保障支出419万元,较2021年下降47.69%,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支出减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3万元,与2021年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06万元,较2021年增长231.82%,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2022年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由区级财力保障其消防业务和部分人员经费;
其他支出39056万元,较2021年增长438.7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力度;
债务付息支出6273万元,较2021年增长10.44%,原因是一般债务余额增加;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7万元,较2021年下降18.97%,原因是2022年一般债券转贷额有所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56951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339734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23804万元(包括上级税收返还1066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2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1万元);
新增和再融资一般债券58500万元;
2021年结转23758万元;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0565万元;
减上解上级83117万元;
减一般债务还本50000万元;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64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2986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10700万元,实际收入1115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0000万元,实际支出789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6%。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43508万元,较2021年下降7.46%;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8336万元,较2021年增长8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额度较大;
社会福利、体育、残疾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65万元,较2021年下降44.30%,降幅较大的原因是2021年集中安排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
债务付息支出6175万元,较2021年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务余额增加;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9万元,较2021年增长105.26%,原因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额度较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总财力111595万元。其中: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补助收入108131万元(包括多伦道土地整理成本返还106391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8500万元;
2021年结转8637万元;
调入专项债券利息等6892万元;
减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6056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支出7892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267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310万元,实际收入3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7%,其中:市级补助收入31万元,2021年结转282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310万元,实际支出2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7.42%,较2021年增长646.43%,全部为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补助收入31万元,2021年结转282万元,收入总计3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支出20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04万元。
四、政府债务
2022年,市财政核定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7100万元。据此,我区新增政府债务5710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务8600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第二十中学唐山道校区维修提升、和平区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提升、特(巡)警支队房屋加固修缮等8个项目;新增政府专项债务48500万元,用于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两个项目。此外,市财政转贷我区再融资一般债券49900万元,用于置换2017年发行、2022年到期的一般债。
截至2022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396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4200万元,专项债务192300万元。
五、对审计提出意见的执行情况
2022年,审计部门对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资金使用效益、行政成本管控、资金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对账销号。截至2023年5月,已完成整改26项,2项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踪督促,依法对涉及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等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整改落实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同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呼唤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我们一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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