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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

发布日期:2021-08-16    发布者:区财政局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4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7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7

四、《支出决算表》..................................7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7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7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8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9

二、收入决算情况....................................9

三、支出决算情况....................................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1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12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13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13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3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14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1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5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落实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行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监督管理献血工作,负责献血及血液知识的宣传普及,依法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和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离休、部队离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和协调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三)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国家卫生城区建设活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七)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和平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属于经费差额表,无内设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117,616.2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147,883.91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978,907.6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70,804,608.79

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60,425.74元,占50.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11,589.94元,占49.8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6,892.00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422,551.3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8,645,498.08

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760,309.97元,占10.21%;项目支出94,662,241.40元,占89.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103,015.6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192,550.39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590,128.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178,457.29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以政府性基金专项下达。

(二)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53,590,128.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178,457.29元,其中:

“公立医院”15,004,487.00元,包括:“综合医院”15,004,487.0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设备和工程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8,042.00元,包括:“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28,042.00元,主要用于:三区两院尾款支付。

“公共卫生”1,056,107.00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5,587.00元,主要用于: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1,000.00元,主要用于:为辖区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29,520.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计划生育事务”24,205,399.00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24,205,399.00元,主要用于:特服扶助金和一次性救助金发放。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757,597.0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0,757,597.00元,主要用于:离休医药费报销。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60,000.00元,包括:“老龄卫生健康事务”6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关爱。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78,496.00元,包括: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78,496.00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区复审、健促区迎检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757,59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343,424.29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56,897.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0,756,897.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药费报销。

2、“商品和服务支出”700元,其中“手续费”700元,主要用于手续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53,811,589.94元,支出51,829,710.40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829,710.40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新增国债。

(二)具体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1,829,710.4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829,710.40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51,829,710.40元,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48,141,810.40元,主要用于:二级医院工程和设备支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3,687,900.00元,主要用于:心理门诊建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安排。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20个,涉及金额94,662,241.40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公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编)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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