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7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7
四、《支出决算表》.................................. 7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7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8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9
二、收入决算情况.................................... 9
三、支出决算情况................................... 1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4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5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5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6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6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8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为国家行政机关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供热,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3)承担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街道综合整修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4)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组织推动冬季清融雪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公园、城市管理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6)负责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
(7)负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楼宇和商户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签订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监督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及生活废弃物收运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落实城市管理考核指标和管理制度,并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9)负责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督办有关单位,为大型活动和外事活动提供市容环境保障。
(11)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实施园林绿化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职务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损害园林绿化设施行为。
(12)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等科技项目研究,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
(13)负责城市道路运行、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停车相关监督管理。
(14)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15)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6)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14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共1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2,432,566.7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5,321,380.9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缩各项运行成本,减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4,553,144.2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666,475.8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27,604.34元,占74.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61,690.00元,占20.8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 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2,663,849.94元,占4.88%。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899,809.5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7,210,713.6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缩各项运行成本,减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4,003,223.37元,占26.47%;项目支出38,896,586.21元,占73.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857,757.3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3,564,600.53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704,661.6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5,245,231.2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0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6,000.00元,其中:
“人大事务”516,000.00元,包括:“行政运行”516,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6,38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56,380.00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456,380.00元,包括“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56,380.00元,主要用于: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区复查迎检制作交通设施标志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953.0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7,650.59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97,953.07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149.7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803.2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1,168,158.7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98,763.80元,其中:
“公共卫生”527,731.30元,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27,731.30元,主要用于:抗击新冠疫情采购防疫物资。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0,427.48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57,525.8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82,901.68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36,466,169.7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3,453,251.45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2,704,531.93元,包括“行政运行”11,153,505.8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0,068.48元,主要用于:机关物业管理费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0,957.58元,主要用于:停车办人员经费。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887,897.29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887,897.29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容公共设施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873,740.56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873,740.56元,主要用于:辖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项目等专项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3,691,586.4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406,634.03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缩各项运行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507,896.34元,其中“基本工资”2,028,551.62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津贴补贴”2,859,346.2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过渡性津贴等;“奖金”164,552.50元,主要用于支付按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2,149.79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365,803.28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7,525.8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901.68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167.87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住房公积金”3,375,1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1,729.6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未休假补贴、值班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335.08元,其中“离休费”290,982.68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579,725.7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物业补贴、集中供热补贴、提租补贴;“生活补助”32,05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生活补助;“奖励金”21,8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优秀公务员奖励和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34.7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060元,其中“办公费”172,772.96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订阅报刊杂志等;“咨询费”63,400.00元,主要用于咨询服务等;“手续费”4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水费”9,928.9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水费;“电费”94,656.84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电费;“邮电费”21,647.60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话费、网络通信费;“取暖费”20,619.80元,主要用于支付暖气费;“差旅费”8,383.50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维修(护)费”18,081.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维修费;“培训费”9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工会经费”372,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福利费”30,069.40元,主要用于支付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安装GPS;“其他交通费用”403,5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车补贴。
4、“资本性支出”18,29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295.00元,主要用于购置会议桌等设备。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11,361,690.00 元,支出11,361,690.00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1,121,690.00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和平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环境卫生整治。
(二)具体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1,361,69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1,361,690.00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11,361,690.00元,包括:“生态环境治理” 11,361,690.00元,主要用于:和平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环境卫生整治。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30.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3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35,355.00元,比2019年减少6,958,442.2元,降低84.92%。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缩各项运行成本。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28,123.7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96,005.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65,201.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116,87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55,071.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8个,涉及金额9,627,823.6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2019年5个民心工程未结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2019年5个民心工程未结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doc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灯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冬季洗路防冻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考评办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碎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停车办编外人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物业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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