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6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6
四、《支出决算表》.................................. 6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6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6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7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8
二、收入决算情况.................................... 8
三、支出决算情况.................................... 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2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3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3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4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4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区金融工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金融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金融工作发展的建议、措施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为国家、市金融管理部门、驻区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做好服务保障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负责金融业数据整合管理,拓宽信息渠道,建立统一的金融业数据信息库。
(四)负责与市金融监管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金融业发展动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企业融资、上市和防范金融风险。
(五)负责协调、推动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内金融聚集区建设和对国内外金融机构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内设 3 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 1 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共计 1 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5057157.7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613202.48元,主要原因是 2020年应兑现的2019年扶持政策未兑付。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12649.55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632929.1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应兑现的2019年扶持政策未兑付及处非项目资金部分已完成未支付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5731.06 元,占 97.0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6918.49 元,占 0.13 %。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94469.94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631248.21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应兑现的2019年扶持政策未兑付 及处非项目资金部分已完成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 3370730.90 元,占 66.65%;项目支出 1523739.02 元,占 30.13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050239.2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613866.69 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应兑现的2019年扶持政策未兑付 及处非项目资金部分已完成未支付。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94469.9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631248.21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应兑现的2019年扶持政策未兑付 及处非项目资金部分已完成未支付。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88069.9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228509.14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488069.94元,包括“行政运行”2393995.5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2267258.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706.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79.8元,“机关服务”1981939.04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403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8739.04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2135.3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425.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0.2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7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1500.17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67000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97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8046.75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970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06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 3370730.9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 331928.38元,主要原因是 2019年8月调入副局长一名,2019年12月调入员工一名 。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170283.82元,其中“基本工资”454203.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支出;“津贴补贴”81732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工作性补贴和生活性补贴支出;“奖金”8899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奖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1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85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67.16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8066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9285.06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带薪休假、十三薪及一次性奖励。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79.80元,其中“退休费”16224.80元,主要用于:两名退休职工的住房提租补贴、取暖职务补贴、物业补贴支出;“奖励金”255.00元,主要用于:职工献血慰问。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67.28元,其中“办公费”82449.94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的书报费、代理记账费、办公用品等,“水费”86.53.00元,主要用于:处非宣传活动现场购买瓶装水;“邮电费”6504.24元,主要用于:缴纳办公用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用”636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费用;“差旅费”15963.5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及住宿费;“劳务费”18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会计代理记账增加费用; “委托业务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会计代理记账费用; “工会经费”10319.5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给区机关工委的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243.5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给区机关工委的工会经费。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 0 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0 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 0 辆,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 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批次, 0 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183967.28 元,比2019年减少69669.95元,降低 27.4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及部分办公经费未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 1 个,涉及金额 1523739.04 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doc
天津市和平区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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