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7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7
四、《支出决算表》.................................. 7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7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7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8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9
二、收入决算情况.................................... 9
三、支出决算情况.................................... 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3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4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4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4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4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管理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本地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调整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推进全区服务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国家和我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综合性政策。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五)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政府财政性建设项目。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
(八)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根据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分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粮食调控政策,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负责全区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提出启动我区应急方案和相应行动建议。承担粮食市场监测和粮食储备任务。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本地区价格法制建设,制定并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各项价格改革措施。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制度,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监测,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搞好市场价格预测、预报、预警、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提供价格认证和价格信息等服务。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1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218,226.1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 4,378,237.49 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218,226.14 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279237.49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拨款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216,237.66元,占99.98 %;其他收入1,988.48元,占0.02%。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0218226.1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341169.92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其中:基本支出7268623.82元,占71.13%;项目支出2949602.32元,占28.87%。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216,237.6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 4,379358.48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16,237.6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342,290.91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4,610.6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954973.48元,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 9,294,610.62元,包括“行政运行”6,345,008.3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0,652.32元,主要用于:全部用于我单位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支出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战略规划与实施”758,950元,主要用于:编制我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专项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058.2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239082.15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4,058.22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788.32元,主要用于:用于全体职工的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269.90元,主要用于:用于全体职工的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67,568.8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8239.18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7,568.82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44,621.74元,主要用于:用于全体职工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91,447.08元,用于全体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500元,用于支付残疾人保障金。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266635.3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281165.57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67,757.94元,其中:“基本工资”1,077,819.6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996,064.3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工资福利支出;“奖金”84,786元,主要用于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年度考核奖励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5,788.3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88,269.9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缴纳职业年金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617.7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447.08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公务员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04.0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其他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1,676,961.00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值班费补贴等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0,319.82元,其中“离休费”353,268.6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退休费”378,882.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抚恤金”279,844.00元,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支出;“生活补助”8,144.42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慰问支出;“奖励金”18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57.58元,其中“办公费”114,816.87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印刷费”4,542.00元,主要用于文件资料印刷等支出;“邮电费”11,837.71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电话通讯和邮寄支出;“物业管理费”79,8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房维护支出; “差旅费”9,966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住宿等支出;“维护费”1,85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维修支出; “工会经费”46,555元,主要用于:用于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209190元,主要用于:用于公车改革后的公务用车补助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无公务用车。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0批次,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次, 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78,557.58元,比2019年减少214,316.96元,降低30.93%。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节约开支所致 。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7个,涉及金额2,949,602.32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doc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软件开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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