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和平区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治未病”的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要求,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区域内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初步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框架,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二、项目单位
和平区中医医院
三、项目内容
(一)中医“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
1.区中医医院建设完善“治未病”科,合理划分“治未病”服务区域,围绕中医“治未病”服务需求,建设中医健康体检区、健康咨询指导区、健康干预调养区、健康宣教区等,各个区域布局合理,便捷有效,相对独立。
2.依据《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配备包括中医体质辨识、中医经络、脏腑功能、血气状态评估等在内的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设备,提供特色突出、集多维、综合、连续、个性于一体的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服务。
3.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水平、个性化、快捷方便的健康状态辨识服务,制定健康调养方案,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措施,开展效果追踪服务。建立“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价制度,开展服务效果的总结、分析及评价工作。
(二)开展区域内中医“治未病”服务的业务指导
1.发挥区中医医院技术引领与指导职能,实施推广“治未病”服务标准、规范,促进区域内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健康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层次、年龄、需求的群众开展现场咨询、健康讲座、疾病预防保健科普宣传等活动;统一印制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手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手册等,指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调养;与区有线台联合,开辟专栏、录制专题节目;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巡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宣传中医健康文化;向社区居民普及、推广自编的中医养生操、太极拳、太极扇等体育锻炼项目,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文化氛围。
3.深入基层,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提升我区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整体水平。区中医医院每月下基层单位指导不少于4次;每次至少指导1个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工作,平均每次提供健康咨询、评估、干预等服务不少于150人次。
(三)中医“治未病”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分层分类培训中医“治未病”服务人员。重点培训“治未病”服务的理念、主要内容及服务流程,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设备的使用及结果分析,中医“治未病”服务的主要手段及技能,中医“治未病”服务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等。
1.中医医院加强自身中医“治未病”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未来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
2.加强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应用规范安全、确有效果的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技术和方法,提高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技能和水平。
3.深入调查,开展区域内社会性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四)开展“治未病”服务创新研究及示范指导
围绕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主题,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等综合性研究,提升“治未病”服务自主创新能力,开发中医健康状态评估和“治未病”干预方法、技术和产品等,制定并优化“治未病”服务标准、规范等,为其他“治未病”服务机构提供中医特色技术的指导和示范,带动辖区整体健康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的管理与指导
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和平分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和平区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总体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区财政局在项目建设上予以财力支持,区发展改革委在中医“治未病”项目制定政策和收费定价上给予支持和指导,工商和平分局负责对区域内社会性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进行调查和规范管理。
四、项目经费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项目专项经费共计100万元。其中:“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50万元,业务指导经费15万元,培训经费15万元,管理与督导经费20万元。
五、项目实施安排
(一)启动阶段
制定《天津市和平区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启动会。
(二)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评估阶段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和评估,做好迎接市卫生局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估验收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区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总体工作,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中医“治未病”项目有关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知晓中医“治未病”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落实,强化督导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细化标准,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区中医医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区卫生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并依据《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评估细则》进行督导评估。
(四)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天津市和平区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天津市和平区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孟冬梅 副区长
成 员:李广靖 区卫生局局长
姚立枫 区卫生局副局长
陈青松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 魁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嘉墀 工商和平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社区(中医)科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