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和平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已经区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2014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在我区的流行,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减少人感染H7N9禽流感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天津市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联防联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1.4 适用范围
1.4.1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1.4.2 其它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参照此预案执行。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成立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长助理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区卫生局局长担任。
区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市容园林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环卫局、公安和平分局、工商和平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区应急办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区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疫情监测组、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社会管理组。
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兼任。
2.2 工作职责
2.2.1 区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疫情处置的重大决策,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2.2 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开展防控工作,并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2.3 区防控领导小组工作组职责
区防控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1)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防控政策和相关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健康教育,向公众宣传防病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2)疫情监测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应急办配合,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等单位组成。根据各部门职责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搜集汇总疫情变化信息,准确掌握疫情动态以及有效防控的具体措施。按照程序上报疫情相关工作动态。
(3)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环卫局、公安和平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做好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和个人防护等工作;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完善落实相关医疗保险政策;做好疫情隔离区、户的垃圾清运和处置工作。
(4)物资保障组。由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防控工作所需专用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的采购、供应和调拨。
(5)社会管理组。由公安和平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工商和平分局、区质监局、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交通疏导,保障道路畅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市容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信鸽、流浪猫狗、花鸟鱼虫市场以及城区非法饲养家禽等管理。
2.2.4 区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关注舆情,把握公众对疫情事态的关注点,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正面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为公众解疑释惑,维护社会稳定。
区发改委: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和监督,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区商务委: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密切监测国内市场供求状况,确保应急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督促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努力营造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
区市容园林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消灭卫生死角。
区人力社保局:完善落实相关医疗保险政策。
区教育局:做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晨检和缺勤登记等制度,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及时要求就医;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做好室内通风和消毒工作,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倡导良好卫生习惯。
区民政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后的生活救助工作;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死亡人员的尸体处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区级防控工作经费保障,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文化旅游局:加强旅游团队管理,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了解掌握疫情发生情况及对旅游采取限制措施,督促旅游接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和旅客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区体育局:加强信鸽管理,全面暂停信鸽放飞和比赛。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组织专家组对防控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公布;组织落实疫情处置工作;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提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所涉及的药品、器材、装备等物资需求计划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开展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根据预防控制需要,向区领导小组提出隔离、封控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
区综合执法局:与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散养家禽的清理和扑杀工作。
公安和平分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感染H7N9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有关管理工作,适时对疫区进行隔离控制和交通管制;对网络有害信息进行依法处置。
工商和平分局:加强对依法登记的集贸市场和花鸟鱼虫市场的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区质监局: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肉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质量违法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信息。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做好交通疏导,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人员、车辆的正常通行。
区应急办:会同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平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的搜集、汇总工作;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群防群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2.2.5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综合防治工作。疫情发生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3 分级响应与响应措施
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分为四级。即:Ⅳ级响应(一般疫情)、Ⅲ级响应(较大疫情)、Ⅱ级响应(重大疫情)和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疫情)。
3.1 Ⅳ级响应启动与响应措施
3.1.1 启动条件
(1)我市周边省市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持续传播疫情,流行风险显著增加。
(2)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传人疫情,但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启动应急预案Ⅳ级响应。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3.1.2 响应措施:
(1)区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2)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和专业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3)区卫生局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提出完善防控政策意见;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针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4)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和平分局、工商和平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打击非法运输活禽的违法行为,清理城区非法饲养家禽,开展市容综合整治工作。
(5)区体育局加强信鸽管理,全面暂停信鸽放飞和比赛。
(6)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综合执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药品、医疗器械等专用应急救援物资的区级储备现状和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调整需求,落实储备任务。
(7)区教育局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
(8)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提前计划、有序生产、及时投放的原则,共同做好口罩、消毒液、消毒棒等社会面防控防护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9)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新闻宣传,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2 Ⅲ级响应启动与响应措施
3.2.1 启动条件
(1)本市范围内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2)有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流感大流行风险显著增加。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领导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启动应急预案Ⅲ级响应。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3.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疫情处置。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市卫生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排查疑似病例,开展疫情处置。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进一步防控建议。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对发热(腋下体温≥37.50C)、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立即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市急救中心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转送工作。
(3)社会防控。
区教育局对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室内通风、消毒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对有发热、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及时要求就医。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因病缺勤人员开展登记。
区卫生局建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密切接触者留观所,区应急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3 Ⅱ级、Ⅰ级响应启动与响应措施
出现Ⅱ级、Ⅰ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时,按照《天津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4 应急响应终止
4.1 Ⅳ级、Ⅲ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区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综合研判,由区防控领导小组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发布应急响应终止。
4.2Ⅱ级、Ⅰ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由“天津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经组织专家研判后,发布应急响应终止。
4.3区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发生经过、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
4.4对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5 相关保障
5.1 经费保障
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区卫生局等部门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期间应急物资储备和工作运转补助,以及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救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医疗费用。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负责协助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5.2 技术保障
区卫生局要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3 物资保障
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与供应;为疾病控制、医疗机构等单位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确保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力做好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6 督导检查
6.1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区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和各成员单位。
6.2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区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7 奖惩
7.1 奖励
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7.2 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7.2.1 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7.2.2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2.3 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8 附件
8.1和平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
8.2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组
8.3 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消毒隔离指导组
8.4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小组
8.5和平区流感监测医院
8.6应急预案流程图
附件1
和平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冬梅 副区长
赵昔涛 区长助理
副组长:曹 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春武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曲 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广靖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赵延庆 区发改委副主任
戴文英 区商务委副主任
张 权 区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雷 彬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庞海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红津 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陈青松 区财政局副局长
魏 建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田忠良 区体育局副局长
毕晓娜 区卫生局副局长
姚立枫 区卫生局副局长
董忠华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恩奎 区环卫局党委副书记
邹丽荣 公安和平分局副局长
曹嘉墀 工商和平分局副局长
徐景台 区质监局处级调研员
张 红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 军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副政委
林汉裕 劝业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伟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建民 体育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常玉峰 南市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于 涛 南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春林 新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附件2
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现场
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杨雪静 主任医师
成 员:王 辉 副主任医师
高芳旭 医师
孟宪海 医师
附件3
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
消毒隔离指导组
组 长: 孔 屏 主管医师
成 员: 米丽娟 副主任医师
焦 扬 医师
孙 勇 医师
附件4
和平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小组
诊疗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
一、临床救治诊疗组
曹 云 区中医医院 主任医师
马新路 南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葛立君 区中医医院 副主任医师
綦巧玉 小白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杨铁君 南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朱 婷 区中医医院 主治医师
孙军勇 劝业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
二、医院感染控制组
迟雪春 区妇产科医院 主管护师
马 欣 小白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管护师
齐朝辉 区妇产科医院 主管护师
段丽红 区中医医院 主管护师
谢 萍 区中医医院 主管护师
赵 颖 区中医医院 护师
孟春雨 区中医医院 护师
三、医学影像支持组
孙志燕 区中医医院 主治医师
附件5
和平区流感监测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附件6
应急预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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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