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平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MB0Q103171/2020-01208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和平政办〔2013〕6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平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区县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依托现有区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组建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创新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重点落实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职责,推进完善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设,构建广覆盖、网格化的监管格局,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水平,打造“药品安全示范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建立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街道药品安全监控站、社区监控点及药品安全信息员组成的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使药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促进全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组织体系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并完善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实现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成立后,与现有的区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合并,保持队伍、人员统一,实行食品、药品三级工作责任网二网合一

四、工作职责

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制度建设,整合监管资源,全程网格监管。建立药品安全巡查、信息报告、例会和定期情况交流等制度,不断加强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体制机制建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做好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工作的跟踪、督办、组织和指导。街道药品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报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社区药品安全监控点和药品安全信息员等工作。社区药品安全监控点和药品安全信息员按照街道药品安全工作小组的要求,主要负责对本社区药品安全的宣传、巡视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发挥监管作用

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作用,及时发现、报告、处理辖区内药品安全事件,坚决遏制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全区药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搞好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和奖惩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建立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内容以及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和药品安全常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培训基层执法人员、信息员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者及员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要加大药品安全奖惩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给予严厉惩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药品安全事件一经查实,要给予举报者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

(三)加强组织协调

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勇于创新,加强对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的指导服务和支持,把区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成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行动快捷,高效率、常态化的工作模式,以此推动全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013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 


                      政策解读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