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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平区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000140716B/2025-00002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和平政〔2025〕2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平区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区长郑伟铭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审计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卢盈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区政府机关工作(外事、涉港澳事务机关事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政务督查、发展改革(粮食)、财政金融、统计、商务、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改革、楼宇经济、投资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联系区武装部、区税务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消防救援支队

副区长沙红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中医药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医疗保障、体育、红十字会、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工作,联系区妇联。

副区长徐志强分管城建、住房、城市管理(市容、园林、综合执法、停车管理)、街道、国防动员、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减排)工作,联系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

副区长张锡顺分管公安、司法、政府法制、行政复议、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平交警支队、区法学会

副区长孙成龙援派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工作。

副区长张健  分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金街地区管理、五大道地区管理、科技、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民族、宗教、侨务、涉台事务民心工程工作,联系区科协网格化管理网信工作

为加强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动态衔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上述分工基础上,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AB岗制度,遇一方出差或其他原因临时不在岗位,由对方代管其工作。具体组合如下:郑伟铭与卢盈卢盈与张锡顺沙红与张健,徐志强与张健


                                                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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