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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调整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情况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000140716B/2020-00191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和平政〔2018〕28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失效

关于调整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情况的通知


关于调整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情况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鉴于区政府领导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区长陈春江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研究室、审计、编制工作。

常务副区长高平武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财政、司法、法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繁华地区管理、五大道地区管理,以及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街道、民政(双拥、老龄)、国防动员、绩效考核、政务督查、地方志、市容园林、环卫、环保、综合执法工作,联系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武装部、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团区委、区总工会。

副区长李明分管公安、消防、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联系区国安局、公安消防和平支队。   

副区长孟冬梅分管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体育、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残疾人事业工作,联系区妇联。

副区长王春刚分管商务(节能减排)、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物),以及信息化、民心工程、档案、保密工作,协助张志仁副区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方面工作。

副区长张志仁分管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管理、金融、合作交流(外事)、楼宇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促进、科技(知识产权)、行政审批管理、市民服务工作,联系区工商联。

副区长王彤分管城建、市政、房管、规划、人民防空(地震)、供热工作。

为加强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动态衔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上述分工基础上,建立班子成员之间的岗位AB角制度,遇一方出差或其他原因临时不在岗位,由对方代管其工作。具体组合如下:陈春江与高平武,高平武与李明,孟冬梅与王彤,王春刚与张志仁。

                             20181114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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