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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000140716B/2020-00176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和平政〔2018〕9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6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14号)要求,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以大数据的思维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延伸“智慧和平”数字平台服务效能,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通过网上服务倒逼网下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制定“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把握智能化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和规律,打造品质和平综合建设,配合推进搭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内容齐全、功能集成、办事便捷高效、网上网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群众办事零跑腿,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改革目标。“政务一网通”改革,“通”是关键,从群众和企业需求出发,坚决打通信息孤岛,推进数据整合共享。通过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政府,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使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实现办事服务一次结、执法监管一次清、咨询投诉一号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到2018年底,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100%,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

  ——在办事服务方面,群众和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服务大厅或互联网申报,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条件下,做到审批服务办一次,推动零跑动办事。

  ——在执法监管方面,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健全信用体系,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联合惩戒查一次,做到执法不重复、监管不扰民。

  ——在咨询投诉方面,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分别督办、评价反馈的机制,做到投诉举报打一次,有求必应、有应必果。

  (三)实施范围。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一网通服务。

  1.实施各类事项五减改革。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开展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比例不低于10%,公共服务事项取消比例不低于20%,办理各类事项的申请材料取消比例不低于20%。编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明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范围,做到部门间事项、要件和权限等相关事宜同步协同精简。依据市级要求,及时清理取消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各类办事证明材料,编制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类证明取消比例不低于50%。减少各类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单个事项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减少达到60%以上。让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的数量,达到事项总数的90%以上。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编委办、区各相关部门)

  2.制定一标通用标准。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内容和服务事项地方标准,按照办事要素指标,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形成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结果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应用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3.制定一表申报表单。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将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事项的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地整合成一张(一套)表格,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配合市审批办加强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市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4.推行一次办结服务。将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面向群众和企业服务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次办结范围。对公民凭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个人有效证件即可办结的各类个人事项进行梳理,包括凭公民个人证件在网站或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形成和平区一证通办的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深化现场审批、立等可取办理机制,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审批制,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内部程序,将简单事项的决定权下放到窗口,减少自由裁量权。凡是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来即办,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决定、一次性出具决定文书或证照结果。无人审批事项比例不低于事项总数的20%,承诺审批事项比例不低于保留事项总数的20%。(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市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5.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梳理公布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各类事项的办理权限和办理层级,统一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流程,能够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要100%开通网上办理功能,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并不断提高实际发生的网上办理占比率。打通制约网上办事的堵点、难点,配合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服务。通过引导群众和企业线上申请、快递寄送申请材料与办事结果,实现事项咨询、申报、预审、受理、审查、办结、反馈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网信办、区各相关部门)

  (二)全面构建政务一网通系统。

  1.实时自动归集用好政务服务大数据。根据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交付标准,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按照一数一源、多源采集、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各部门管理和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实时自动归集整合,互联互通共享,打通数据流转壁垒,并保证数据完整性。对各类服务实现动态跟踪研判,最大限度挖掘和发挥好数据价值,梳理群众和企业需求,提出应用建议,为服务政府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各相关部门)

2.打造政务一网通办事平台。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域范围内网络全覆盖。在政务一网通平台网上市民中心栏目,将各部门已有的网上便民办事内容统一纳入。完善和平审批APP,在现有政策及事项查询功能基础上,尽快与行政审批服务网互联互通,开通审批服务网上办理功能。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网上审批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3.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配合推进部门信息联通共用。逐步联通人力社保、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系统网络,整合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建成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信用信息库、电子证照库,建设共享交换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统一网上支付平台,凡是办事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证明、证书、审批文件等均无需当事人重复提供。(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审批局、公安和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各相关部门)

  4.提高办事电子化程度。落实市政府部署安排,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应用,加快实现企业CA(认证机构)电子认证、市民身份电子认证。开发统一的政务一网通数据接口。推动实施办事实名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远程办事,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办事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各相关部门)

5.加强运行基础建设。依托津云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资源,建设政务一网通门户及应用系统。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平台赋码、信息归集、全程跟踪,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落实实体大厅一窗受理系统,与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互换互用。(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各相关部门)

  (三)全面提升政务一网通成效。

1.加强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各级服务大厅场所建设并向网上延伸,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马上就办、办成办好。明确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管理职责,推动各类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实行集中办理、授权办理、现场办理、联合办理、限时办理、一站式办结。服务大厅及重要服务场所要在现有基础上积极进行改造提升,不断增加载体服务功能,功能布局要合理,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行政服务设备,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在服务大厅及重要服务场所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为市民提供事项指南查阅、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市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2.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推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实行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区、街道、社区三级中心实行工作日中午值班接待制度、周六日专人值守,为企业群众提供预约审批、全天候服务。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户籍、出入境、社会组织登记、不动产登记、职业资格、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审批要件,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清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市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3.创新项目审批办理方式。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落实三类项目、一口受理、五个阶段、五联并进、两验终验办理机制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完善容缺后补、先办后补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措施。(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建委、区人防办、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和平消防支队)

4.全面清理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精简前后置审批,推进多证合一多项合一改革,减少相关许可证照。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机制。探索医疗、养老、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等领域的证照联办改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5.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民生大厦)建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派驻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到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办公,按照一部门、一窗口原则设置办事窗口,强化部门协同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以直接就近服务为重点,逐步增加各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种类,认真做好上级授权事项的办理工作,各大厅以设置综合窗口为主,对面广量大、常年服务不间断的事项设立固定窗口,对定期办理的季节性、临时性事项设立机动窗口。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网上便民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市民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四)全面加强政务一网通监管。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面深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双告知、联合激励惩戒等监管机制,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2.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推进治理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各街道办事处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综合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3.加强全流程管理。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将网上办理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配合落实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进驻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网上审批大厅,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2018615日前,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政务一网通事项目录,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70%以上。20186月底前,逐步开通全区各单位网上办事端口,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

  (二)2018915日前,落实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第二批政务一网通事项目录。开展政务一网通改革的专项督查。

  (三)201811月底前,总结评估政务一网通改革成效,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100%201812月底前,力争实现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协调督促区各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好信用承诺审批制、行政审批标准化、组织梳理公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办事指南等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落实全市政务一网通地方标准。

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专线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做好咨询、投诉、举报、转办处理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牵头推进信息网络系统规划,建立覆盖全区的电子政务外网系统,并提供计算、存储、灾备、网络等基础性支撑,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电子支付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个人和企业电子证照库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全市统一的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并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政务一网通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区编委办负责牵头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次性办理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区审批局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方面的改革,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组织维护更新企业投资项目政务一网通事项、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推进投资项目办件信息同步共享。

  公安和平分局负责推进个人身份认证、电子印章,户口办理、出入境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各种缴费等便民服务事项的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工作,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养老、救助、婚姻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职业资格资质事项,落实全市职业资格正面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建立职业资格制度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的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配合市审批办梳理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材料在线填报、电子实名确认、在线生成自助打印、档案在线保存等工作。落实全市政务一网通地方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对政务一网通改革效果的跟踪调查。

  区法制办负责对有关责任部门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政务一网通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区绩效办负责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督查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相关工作,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平区政务一网通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陈春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张宁宁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高平武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副区长、公安和平分局局长

             副区长

         张志仁  副区长

    

         杨云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德惠  区委网信办主任

          尹德金  区编委办主任

              区绩效办主任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福洋  区建委主任

              区法制办主任

          李全杰  区人防办主任

          张月田  区人社局局长

              区房管局局长

          郑育民  区民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高丽茹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欧阳军  区市民服务中心主任

          耿长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世成  公安和平分局副局长

          闫家伟  消防和平支队支队长

          刘红津  劝业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玉齐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喜刚  五大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卫平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滕传利  南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延波  南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组是服务大厅建设组,由平武、靳凡同志牵头,负责区行政审批大厅、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和各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等服务场所的改造提升,优化场地、区域、窗口设置;第二组是网上平台建设组,由宁宁同志牵头,负责政务一网通系统软硬件建设,做好相关数据的归集整合,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互换互用;第三组是审批服务推进组,由李明、李敏、志仁同志牵头,负责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实施各类事项五减改革、推行一次办结服务、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等。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跟踪机制。主动作为,积极协作,服从统一调配指挥,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推进重点任务,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区绩效办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检查,对改革落实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合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对设置障碍、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政务一网通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终端、宣传专栏等新媒体、新网络、新载体加强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为深化政务一网通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政务一网通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政务一网通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实施各类事项五减改革

实施各类事项五减改革。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开展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编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明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范围,做到部门间事项、要件和权限等相关事宜同步协同精简。

区行政审批局

区编委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6月推出第一批事项目录,20189月推出第二批事项目录

2

依据市级要求,及时清理取消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各类办事证明材料,编制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

区行政审批局

区编委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6月推出第一批,并长期推动

3

制定一标通用标准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内容和服务事项地方标准,按照办事要素指标,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形成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结果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应用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6月推出第一批,并长期推动

4

制定一表申报表单

依据市审批办安排,推动将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事项的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地整合成一张(一套)表格,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

区行政审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房管局

区市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

20189月推出一批,并长期推动

5

配合加强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管理。

区行政审批局

各街道办事处

20186月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并长期推动

6

推行一次办结服务

深化现场审批、立等可取办理机制,完善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审批制。凡是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决定、一次性出具决定文书或证照结果。

区行政审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房管局

区市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

20186月底前

7

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

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梳理公布网上办理事项清单,统一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流程,能够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要100%开通网上办理功能,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并不断提高实际发生的网上办理占比率。通过引导群众和企业线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实现事项申报、受理、办结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

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9月推出第一批,并长期推动

8

实时自动归集用好政务服务大数据

根据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交付标准,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按照一数一源、多源采集、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各部门管理和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实时自动归集整合,互联互通共享,打通数据流转壁垒,并保证数据完整性。对各类服务实现动态跟踪研判,最大限度挖掘和发挥好数据价值,梳理群众和企业需求,提出应用建议,为服务政府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11月底前完成政务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201812月底前实现系统应用,并长期推动

9

打造政务一网通办事平台

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区覆盖。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6月底前完成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改造,20189月底前完成全区电子政务专网整合

10

各部门办事系统通过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接入政务一网通平台。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接入第一批系统,并长期推动

11

打造政务一网通办事平台

各部门网上便民事项接入政务一网通平台的网上市民中心栏目。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6月底前完成栏目开设工作,按照各部门业务需求逐步接入办事内容,并长期推动

12

配合市网信办开发政务一网通便民服务事项手机应用程序(APP)。

区委网信办

20186月底前完成程序开发,实现第一批系统接入,并长期推动

13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

区委网信办

长期推动

14

打通信息孤岛

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部门信息联通共用。

区委网信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行政审批局

公安和平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规划分局

区政府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

15

根据市级部门部署,打通人力社保、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系统网络,整合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建成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信用信息库、电子证照库。

区委网信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行政审批局

公安和平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规划分局

区政府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完成信息库建设,并长期动态维护

16

打通信息孤岛

配合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统一网上支付平台。

区委网信办

201811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

17

提高办事电子化程度

落实市政府部署安排,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应用,加快实现企业CA(认证机构)电子认证、市民身份电子认证。开发统一的政务一网通数据接口。推动实施办事实名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远程办事,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办事提供支撑。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完成应用系统开发,201811月底前实现第一批办理事项全程电子化,并长期推动

18

配合落实统一的政务一网通数据接口。

区委网信办

20188月底前

19

加强运行基础建设

依托津云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资源,建设政务一网通门户及应用系统。

区委网信办

20186月底前实现门户升级完善,根据各单位需求完成第一批应用系统开发,并长期推动

20

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平台赋码、信息归集、全程跟踪,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区发改委

20189月底前

21

开发实体大厅一窗受理系统,与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互换互用。

区委网信办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6月底前,配合市网信办完成系统建设

22

加强服务场所建设

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并向网上延伸,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马上就办、办成办好。

区行政审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房管局

区市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推动

23

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管理职责,推动各类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实行集中办理、授权办理、现场办理、联合办理、限时办理、一站式办结。

区行政审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房管局

区市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

20189月底前

24

在服务大厅及重要服务场所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为市民提供事项指南查阅、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房管局

区市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推动

25

加强服务场所建设

在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民生大厦)建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派驻政治素质高、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到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办公,按照一部门、一窗口原则设置办事窗口,强化部门协同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

区市民服务中心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12月底前

26

以直接就近服务为重点,逐步增加各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种类,认真做好上级授权事项的办理工作,各大厅以设置综合窗口为主,对面广量大、常年服务不间断的事项设立固定窗口,对定期办理的季节性、临时性事项设立机动窗口。

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12月底前

27

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网上便民服务平台。

区委网信办

20186月底前,逐步开通全区各单位网上办事端口,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201812月底前,力争实现全区统一的政务外网全覆盖。

28

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

推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实行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区、街道、社区三级中心实行工作日中午值班接待制度、周六日专人值守,为企业群众提供预约审批、全天候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房管局

区市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

20189月底前

29

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户籍、出入境、社会组织登记、不动产登记、职业资格、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长期推动

30

落实市审批办要求,清理取消和规范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审批要件,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贯彻执行行政许可中介要件清单。

区行政审批局

20186月底前

31

创新项目审批办理方式

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落实三类项目、一口受理、五个阶段、五联并进、两验终验办理机制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推行容缺后补、先办后补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措施。

区行政审批局

区建委

区人防办

区规划分局

区房管局

和平消防支队

长期推动

32

全面清理涉企证照事项

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全地域、全类型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申请信息全部以电子档案保存,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推行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的实名无纸化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20186月底前

33

进一步精简前后置审批,编制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目录。

区市场监管局

20189月底前

34

全面清理涉企证照事项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原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对现有整合事项进行调整,实施二十四证合一。打通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应用。被整合的事项不再下放,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涉及整合事项的证明材料。

区市场监管局

20186月底前

35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20189月底前

36

探索医疗、养老、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等领域的证照联办改革。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

37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面深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双告知、联合激励惩戒等监管机制,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

38

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

推进治理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街道办事处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审批局

各街道办事处

长期推动

39

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

区编委办

区法制办

区综合执法局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9月底前

40

加强全流程管理

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将网上办理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加强对全区服务大厅的监督管理,推进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进驻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网上审批大厅,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812月底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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