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转发<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五大道街道办事处”批复>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转发<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五大道街道办事处”批复>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转发《天津市民政局
关于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
“五大道街道办事处”批复》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五大道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津民复〔2014〕4号)转发你们,其他有关事宜,请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2014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五大道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津民复〔2014〕4号)
和平区人民政府:
你区上报的《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五大道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和平政报〔2013〕20号)收悉。经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你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五大道街道办事处。原体育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更名后的五大道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承市人民政府授权,特此批复。
天津市民政局
2014年1月26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
团体。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