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业明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3 00:00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业明任免职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业明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业明任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2013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