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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罗瑞生同志记三等功的表彰决定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01000140716B/2020-00128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和平政〔2015〕25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罗瑞生同志记三等功的表彰决定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罗瑞生同志记三等功的表彰决定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2015819日上午,罗瑞生带领联防队员在滨江道步行街附近例行巡查时,接到交通协管员报告,一名手持壁纸刀的男子无故将正在执勤的交通协管员及一名过路群众划伤,肇事者正向南京路方向逃窜。考虑到事件的严重性,罗瑞生身先士卒,毫不犹豫地带领巡查队员追赶过去。面对手持壁纸刀的歹徒,罗瑞生一边与歹徒攀谈稳定其情绪,一边佯装递香烟给歹徒。在歹徒接烟分神的瞬间,罗瑞生乘其不备,奋力上前牢牢抓住歹徒的手腕。经过一番殊死搏斗,最终在巡查队员们的帮助下,罗瑞生成功制服持刀歹徒。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罗瑞生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公务员“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的英勇精神,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广泛影响,为全区广大公务员树立了学习榜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瑞生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区广大公务员要以罗瑞生同志为榜样,发挥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私利,不惧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的见义勇为精神,奋发图强,开拓创新,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敢于争先,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和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92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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