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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政策解读

一、《整改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和《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平区督察报告》以及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区环保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制定该整改方案。

二、《整改方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文件要求,把抓好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工作牵引,破解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整改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肃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部分为整改目标。一是确保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第三部分是整改措施。一是深化思想引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二是聚焦关键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四是补齐能力短板,全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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