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传统商业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引导老字号创新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品质和平”建设、全力打造世界级智慧中央活力区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49号)精神,和平区相关部门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区情实际并听取企业家代表建议。 2019年1月,由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和平政办〔2019〕3号)(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提升政策扶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方案》明确了“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的支持体系,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升技艺、传承文化等方式,实现‘做精做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规划培育一批’老字号企业”的主要目标,主要包括“推动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推动原址风貌保护和集聚经营”、“推动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推动品牌推广和价值提升”、“推动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老字号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和“创新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等八项重点工作。
同时,《方案》提出,设立老字号专项资金,重点对品牌认定保护、技艺传承、创新转型、载体建设、主题宣传等进行资金扶持。文件自2019年1月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遇有相关法律变化以及新的政策和要求,依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