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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规范应对和平区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和平区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和平区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和平区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城市道路设施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近日,我区修订完善了《天津市和平区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哪些城市道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是和平区处置城市道路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和平区行政区域内,须由和平区处置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造成的城市道路设施服务功能丧失或减弱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把握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1.坚持统一指挥,专业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各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应工作。建立统一指挥、专业负责、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机制。

2.坚持安全至上,抢通为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道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立足城市道路抢险保通,科学、合理、高效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减少交通出行影响。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城管委按照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权属,分级开展城市道路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开展城市道路设施隐患排查,坚决落实隐患整改,加强预警监测,做好风险分析,组织应急演练,落实人员培训,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城市道路突发事件防控处置能力。

三、《应急预案》中重点需要说明的内容是什么?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共八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对编制本规范性文件的目的、政策法规依据、适用范围和预案体系进行介绍。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城市道路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介绍。

第三部分是“预防和预警”,对城市道路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进行介绍。

第四部分是“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进行介绍。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对响应分级、处置措施和应急结束进行介绍。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对恢复重建、调查评估进行介绍。

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对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设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和宣传培训进行介绍。

第八部分是“附则”,对名词解释、责任奖惩和预案管理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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