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津政发〔2021〕2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制定的背景
2021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这是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2011年和2016年国务院分别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将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周期与每5年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期并形成制度。
“十三五”期间我国全民健身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不能适应广大群众的需求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全民健身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价值作用,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如期印发了《计划》,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明确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12月28日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天津未来五年全民健身工作确定了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将构建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出台本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二、《计划》的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共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4部分,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构建多元化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区、街、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面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7名;各街道有定期举办的街道和社区运动会、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带动体育消费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实施计划》从11个方面提出了49项重点举措和重点任务,特别是要积极促进全民健身与各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构建多元化全民健身新发展格局,如,在场地设施建设方面,将加强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给予政策扶持;在群众赛事活动方面,将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加强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深化体教融合、推动体卫融合、促进体旅融合等等。
(三)组织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多部门、街道、社区深度协同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二是各责任单位要紧扣本计划任务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三是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