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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和平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数据归集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5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2023年,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工作效能。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区属行政执法主体(27区档案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密码管理局,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区民宗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国动办,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局,区统计局。

2.街道办事处(6个):南市街道办事处、南营门街道办事处、劝业场街道办事处、五大道街道办事处、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执法人员调整情况

2023,全区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备案在册的行政执法人员916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79名,因退休、死亡和调离执法岗位注销执法证件114件。

行政执法案件归集情况

2023年,全区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归集录入行政执法案件7801件,其中行政检查6604件,行政处罚1197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区《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全面正确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奠定坚实的执法基础。

(二)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和执法信息动态公示;全面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新增加到法制审核的岗位上来,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的音像记录保存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及时补足专业执法记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

(三)加快培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办案水平

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断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部门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严格督促各执法部门执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标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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