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30号)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现将我区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发展。主动公开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程序、决定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依法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备案通过考核的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925名,配备执法记录仪450余台,实现最少每四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的工作标准,切实发挥全过程记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持续强化机构、人员建设,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法制科或加挂法制科牌子8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79名,符合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达到行政执法人员数量5%的工作要求。2024年,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6586件,其中行政检查5127件,行政处罚1459件。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召开年度行政执法暨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明确“执法质量与监管效益并重”工作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数据统一归集、集中分析和分类汇总,形成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次,报送区政府工作情况2次,下发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情况通报3次,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执法支撑。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工作要求,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二是制定《和平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明确适用人员范围、基本管理规范、执法程序要求,全面系统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基本行为;三是印发《和平区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协同高效的联合执法监管体系;四是印发《和平区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通过提高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业务能力、技术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
(三)强化常态监管
一是安全生产平稳可控。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监管实现检查计划、隐患整改、人员考核“三个百分百”;荣获全市应急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组织奖、个人优秀奖,多样化科普安全应急知识、普及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安全应急意识。
二是卫生健康优质发展。重点围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对辖区公共场所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开展中医备案诊所依法执业、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等重点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药品安全监管有力。完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提高问题风险会商靶向性、实效性;建立家庭过期药无害化处置长效机制,有效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弊;建立关键时间节点跨部门巡查机制,开展打击非法收药专项行动,全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药品安全底线把得更严、守得更牢,实现药品安全“零事故”“零舆情”。
四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区在建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开展企业污染防控常识宣传,引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专项检查海河、津河入河排口,密切关注汛期河道水质变化和非汛期排水情况;大力开展噪声污染治理,坚决遏制不文明施工现象,对噪声超标、无证夜施等问题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五是城市管理“与时俱进”。推动“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深入社区与居民会心座谈聊家常,解决居民急难愁盼的“关键事”;推进“党建+执法”模式,打造“城管执法服务先锋队”,坚持“走出去”,走进社区、工地等宣传法律法规,经常“请进来”,联合辖区液化石油气、管道气、共享单车等企业开展宣讲交流,深度进行普法宣传。
六是劳动保障监察高效。加强根治欠薪,开展“安薪行动”、“冬季行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整治等治欠专项行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召开治理欠薪区级领导小组会议,逐步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源头治理欠薪工作格局,多渠道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投诉举报6万余件,共追发劳动者各项工资3000余万元。
七是教育培训精准治理。开展寒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无证校外培训常态化排查和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进行防范治理,对学科类隐形变异进行排查整治,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释法说理,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开展现场普法宣传。
八是文化旅游繁荣稳定。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专项整治,强化经营业主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传播;按照“全覆盖、全过程、无缝隙”原则,持续强化辖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区域旅游团和导游排查力度,切实保护旅客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保障我区文旅市场平稳有序。
(四)注重“分类施策”
一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围绕行政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是否脱离监管设置使用或滥用等问题,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清理规范活动,未发现设置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等情形;三是推动行政自由裁量基准落实落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集中“二次”公开,畅通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自由裁量权行使遵循合理、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五)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做好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公共法律知识考核,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各类学习培训任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集中学习、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结合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56批次,参加轮训人员3000余人次;三是通过专题学习、实地指导、联合检查等多方式,各有关执法部门实现对下沉赋权街道综合执法职权的业务指导和全覆盖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平区政府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办法》规定,对今年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13件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作出的执法决定合法合规;二是通过线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评查系统,抽取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案件进行线上检查,结合线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问题,督促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整改,“线上+线下”实现行政执法程序监督全覆盖;三是发挥“1+6+N”执法争议化解模式,参与街道吹哨呼叫22次、市民12345便民服务热线派单执法争议研判26次、信访事项协调46次、各部门执法争议问题解答29次,提出有效意见建议130余条,共协助解决商务文旅、教育培训、城市管理、预付卡退费等方面执法疑难问题150件。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还需配齐配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领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完善行政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建设
建立健全法制机构配备设置,配齐配强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法制审核监督职能作用,当好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律助手”和“质检员”,确保行政机关作出的每一件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合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持续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通过各行政执法部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答、旁听庭审、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效果,将与本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夯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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