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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和平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及《和平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工作效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机构情况

区属执法部门33区档案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密码管理局、区民宗委、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防办、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医疗保障局、六个街道办事处。

(二)执法人员、法制机构、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情况。20223月,按照全市换发司法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安排,完成全区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2022各部门新增行政执法人员85截至目前,全区33个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在册行政执法人员945名。

2.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33个行政执法部门单设法制科加挂法制科牌子的有7个,未设立法制科的有26个。全区共有法制审核人员73人,达到执法人员总数7.7 %符合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执法人员总数5%的工作要求,基本实现了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全部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审核把关。

3.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目前33个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469台,基本达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每四人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的工作要求。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及信息公示情况

1.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全年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我区行政执法案件4330件,其中行政检查3318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76.63%,行政处罚1012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23.37%,全区人均办案量为4.58件。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区各执法部门日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从原来的以规范市场管理为主,转化为疫情防控和为疫情后复工复产柔性执法的方式为主,通过行政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行政执法案件数量相比往年有所下降。

2.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对外公示全区各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的相关数据,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归集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行政处罚案卷,统一主动公开,在天津市司法局官网进行集中公示。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

全区各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加强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做出明确部署;各位分管副区长就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总结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我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问题整改落实。对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重点部门,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依法治市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三方评估等反馈的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监督。对全区33个行政执法部门归集到执法监督平台上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线下组织做好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卷宗实地评查,不断深挖执法问题、发现执法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及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罚相当;三是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发《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自由裁量权工作标准,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和平区街道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督促各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的审核,坚决杜绝重大执法决定错误情况的发生;五是发挥优案引领和差案警示作用。坚持以案为鉴,加强对重点领域突出乱象的依法治理,对执法部门失职渎职、日常监管手段乏力、漠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等情况进行督促整改,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三)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按照司法部统一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工作要求,依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印发了和平区《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使用,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上半年,组织86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检注册培训考试,对新增的85名执法人员组织了申领证件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离岗证件注销程序,今年注销执法证件58件。

(四)创新执法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各执法部门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引领,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行政执法手段;将约谈机制运用到执法过程当中,通过约谈教育的方式,要求违法相对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落实《免罚清单》,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容错机制,免于接受行政处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督促相对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将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作为全区各执法部门推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氛围,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五)加强争议协调,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

和平区各部门加强规范拆除违法建设执法程序,严格审核拆除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和责成流程,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加强街道执法行为指导对部门间产生的执法争议情况,及时参与协调,对各部门执法权限及依据进行界定,以协调争议促执法落实。2022年,通过街道线上呼叫,部门线下报到,现场界定并化解执法争议40余件,提出有效建议200余条。

(六)强化重点监管,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1.安全生产领域:紧盯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推行六位一体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特种作业证件、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危险化学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扣执法最后一环2022年,安全生产组织开展执法321组次642人次,检查321家企业(单位),发现隐患343项,整改319

2.教育监管领域:制定印发《和平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细则》《和平区教育局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做好审批与监督的衔接全面扩大联合执法覆盖面,组织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跨领域、跨区域的线索及时移交或联合办理,提高执法效率坚持以案释法,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民办教育主体依法进行监管、开展柔性执法,在监管的同时起到服务市场主体的作用。

3.城市管理领域:集中攻坚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优势互补的叠加效应,做强合力攻坚的大城管格局。开展绵阳道地区专项整治,按照全区行动部署采取占领式执法式,针对绵阳道、紫阳路范围内的商户外摆、外来流动摊贩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开展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攻坚整治,针对夏季晚间环境秩序问题,区城市管理生态市场、公安、交管和六个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治理队伍,对泰安道、南京路、滨江道等重点道路以及利顺德、食品街等重点地区周边进行了治理;落实行业监管,随机抽取供热企业、垃圾中转场、菜市场、集贸市场、洗车商户、园林公司等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

4.文化市场领域加强出版物市场检查,对学校等重点区域周边的书店、报刊亭和有零售出版物的文具店进行全覆盖排查,坚决取缔游商地摊,遏制非法销售行为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遵规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对演出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对检查中确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加强娱乐场所监管,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歌舞娱乐场和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的执法检查加强文物市场执法,持续加强对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和保护力度,多次联合区文物管理所、区城管、住建、区风貌办、五大道管委会等单位对我区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联合检查。

5.住房建设领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春季文明施工扬尘管控、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持续进行工程安全执法巡查检查,累计检查项目52余项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余人次,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58份,提出一般性整改意见182条,对项目责任单位启动约谈教育3次,存在的工程安全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完成。

6.市场监管领域:一是防疫局面不断巩固。充分发挥群防群控专业组、进口冷链货物管控组职责,实现大数据+铁脚板24小时不间断、全渠道监管关停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市场主体1237家、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31户;进口冷链环节立案33件、移送违法线索6二是市场安全不断向好。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等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培育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28家,成功入选2019-2021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1735批次,合格率99.36%,不合格11批次产品全部进行处理;药品抽检102批次、化妆品抽检46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针对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高层住宅小区电梯等重点对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64检查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成品油等销售环节市场主体产品质量132次,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3项。三是服务市场能力不断加强。直面企业发展需求,认真推进证照分离”“一企一证改革落地,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最大限度缓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知识产权强区、质量强区全面实施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现企业年报全市第五名、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全市第一2022全区新增市场主体5457户,包含企业2737户、个体工商户2720户,新增企业数量已完成全年招商任务91.2%;共有市场主体39209户,其中包含企业19680户、个体工商户19529户,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吊销663僵尸户,市场主体得到有效治理共有有效发明专利67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19.01建立20ODR企业,ODR企业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与消费者先行处理投诉举报1393件;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13773件,协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1.13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需向纵深推进。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专用设备的配备上,还存在规格不统一、少数设备老化以及数量不足的情况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执法推诿、执法争议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高效协同的联合执法机制还未能完全发挥作用

三是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指导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增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业务指导还不够全面深入,新增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把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把十一个坚持体现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全面推动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奠定坚实的执法基础。

(二)强化专业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不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部门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标准,及时修改完善本系统行政处罚的工作制度和相关执法流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执法信息的动态调整和及时公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新增加到法制审核的岗位上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过程的音像记录保存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及时补足专业执法记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四)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检查

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借助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期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分析汇总执法数据;督促应急管理、住房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安全生产领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重点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深入安全生产领域等重点执法部门,针对落实中央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不到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和执法推诿争议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执法监督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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